七年前,还在读高中的莫凡同学和许诺泽同学是很好的朋友。
高一分班时,我们被分到了一个班,前后桌。
像许诺泽这样好看的男孩子,学校里有很多人追。
而我从小就是个话痨,朋友很多。
喜欢他的人总会委托我帮忙递情书。
最开始的时候,他非常讨厌我,觉得我总是往他的桌子里塞东西,非常没有礼貌。
转折发生在某天早上。
他在食堂排队买饭,刷卡时发现卡里没有钱了。
那时的他,就像是个可怜的小狗,抱着饭碗无助地站在窗口前。
是我从天而降,为他付了那几块钱的早餐钱。
之后打着‘救命恩人’的旗号,我强行和他拉近关系。
后来慢慢地,就真成了关系不错的好朋友。
我也忘记我是哪一天开始喜欢他的。
当我认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就已经沦陷了。
高中刚开始的时候,我还在尝试走美术生的路线。
在画室被老师骂到想死的时候,他就是我的救命稻草。
只要他那张令人心旷神怡的脸出现在面前,一切辛苦都会消散。
可我喜欢他,却不敢告诉他。
明明给别人出主意的时候说得非常响当当。
可轮到自己,就只会怯懦地缩到朋友的身份后面。
我以为分别七年,我的心已经不会再为他跳动了。
可见到他的那一秒,心脏诚实地告诉了我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