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在齐意面前,展露羞涩情谊的飞燕,恍惚间好像看到了,多年前,在人间纷扰街头上,那一抹娇俏好奇的身影。
彼时我不过时无父无母的孤儿,没人知道我从哪里来,也没人知道我怎么活下来,蓬头垢面,整日游荡在大街上,靠周围的施舍可怜,勉强度日。
或许是从小娇生惯养的飞燕,从没见过我这样落寞的弃儿,随手将不喜爱吃的玫瑰糕,丢与我面前。
我并没有像其他弃儿一样,慌张的捡起来塞进肚子,反而直勾勾的看着天仙般的飞燕,只觉得心脏仿若被什么东西狠狠攥着,竟是半点都没呼吸上来。
正是我这副反常的表现,吸引了门主的注意,他一眼就看出我骨骼精奇,极其适合修仙闻道,虽将我带入问天宗,自此之后,我成了问天宗的小师弟,也成了飞燕的一条狗...此时,飞燕见我跪下来,摸了摸手腕上我赠与她的打骨鞭:“裴永照,你摇尾巴的时候,也要看清楚谁才是你的主人。”
她冷漠鄙夷的冲我说,转头却把手腕上的打骨鞭摘下,塞到齐意怀中:“此物可不受等级差别,随意伤害裴永照。”
“以后,他若再敢用功法压你,你就用打骨鞭抽他。”
她捧着打骨鞭邀功的模样,让我好像看到,当初我刚取完肋骨,重伤未愈,仍旧捧着打骨鞭向她邀功的模样。
那一刻,我只觉得有什么东西,悄然从身体里离开,原来,爱与不爱,真的如此明显。
我又到底在奢求什么?
飞燕越发谨慎的开始养胎,她肚子里根本不是什么神明之子,而是底层血奴的血脉。
不知为何,不过短短数日,肚子竟显出临盆征兆,我再次要求飞燕打胎,可她竟是掏出和离书:“你既然如此容不下神明之子,干脆我们一拍两散。”
“我的儿子出生后,问天宗也有血脉继承。”
“你现在干脆点签了和离书,我还能再问天宗给你留个洒扫职位。”
她依偎在齐意怀中,冷漠轻蔑的嘴脸,仿若我从未认识她。
多次相劝未果,这封和离书彻底浇灭了,我对她最后一丝情谊。
我用心头血,签下和离书后,提剑离开。
此时此刻,我已无暇顾及她,仙魔大战敲响锣鼓,此战关乎到天下苍生,我作为发起人,必当首当其冲。
魔道头目血鸦老太,此次有备而来,集结多个魔头,一起讨伐,各个仙门宗教,也都集结在一起,我手持问天剑,傲立群仙之首。
敲锣打鼓间,我竟看到了一熟悉身影,飞燕挺着惊人的肚子,竟然冲到了战争最前线。
“尔等魔教众人还不投降,我腹中乃神明之子,得天道护佑。”
“你们还不投降,等我生下神明之子,尔等全都魂飞魄散。”
她说着竟撩起裙摆,当场催动内力,开始分娩血奴的孩子...却在此时,集结魔教众人的合欢宗门主,血鸦老太,不过一个眼神,平日里高高在上的神明之子,清冷自持的齐意,宛如一只见了主人的狗,摇头摆尾的飞奔而去,匍匐在血鸦老太脚下,当着众人的面,虔诚而欣喜的亲吻她的脚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