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难道就没有娱乐活动了吗?”
“有,偶尔我们也会喝点小酒,二叔我跟你说我们的团长特别爱喝萝卜瓶五粮液……而且喝了后,别问他什么就回答什么,老实的很……”
“还有我们副团,长得牛高马大的,居然特别怕蟑螂……”
这边的陆瑾川脸上尽是神采飞扬,那双狭长的眼眸犹如寒夜五更之星辰,一闪一闪地发亮。
他一瞬不瞬地盯着林若初雪白的小手紧紧抓住他的手臂,带着他离开,心都要飞起来了。
林若初把陆瑾川带出小树林,才意识到自己还抓着人家的手臂,顿时,脸蛋如火烧了一般,迅速放开了对方的手,有些不好意思道,“那边实在太臭了……”
“没关系,我原谅你了。”陆瑾川的嘴角弯了弯,厚薄适中的红唇漾出令人目眩的笑容来,语气也带了几分揶揄。
林若初被对方的笑容晃了一瞬,即刻又回过神来,红着脸说道,“你怎么返回来了?”
陆瑾川看着脸颊染上一层薄薄绯红的女子,眸子里波光流动,插在裤兜里的左手,动了动。
一枚精致蝴蝶形状的水晶发夹呈现在林若初的面前。
“送,送给你。”
语气略微结巴,小麦色的肌肤上,耳根出现可疑的微红。
林若初看着水晶发夹渐渐出神。
前世,她和顾景行在百货商城看见了这个水晶发夹,她很喜欢,想买,可是价格昂贵,就连顾景行也说花半个月的工资来买水晶发夹多不划算,还不如买个猪脚回家炖来吃。
可惜,猪脚却进了赵婉晴的嘴。
顾景行永远都是那套说辞,赵建国救了我,他妹妹身体不好,要多补补身体,你少吃一顿又没什么事。
原来爱与不爱真的很明显,爱在细节不爱也是,细节是不会说谎的。
陆瑾川见林若初半天没接过水晶发夹,眼眸的光逐渐暗淡,手中的水晶发夹也开始变得烫手起来。
他难看地扯出一抹笑来,想把手收回。
一只白皙莹润的小手遽然放在他的大掌上,拿走那一枚水晶发夹,并夹在她的额前,把光洁的额头露了出来。
少女盈盈一笑,在暗淡无光的小树林里,刹那间璀璨生辉。
“好看吗?”
陆瑾川突然咧嘴一笑,笑得灿烂无比,一口洁白的牙齿衬托得他那张英俊的脸多了几分意气光彩。
“好看。”
“叮,能量源+10。”
“叮,能量源+20。”
“叮,能量源+30。”
“叮,能量源+40。”
“叮……”
小黄鸦瞪大眼睛,仿佛看到了哗啦啦的钱币进账……
照这个趋势下去,它的老婆本指日可待啊!
……
陆瑾川脚步飘忽忽地回了家,他先是跑进陆进明的房间。
陆进明正羞涩地在桌子写信呢,突然,门被人“咣当”地踢了一脚。
吓得他手一抖,划出一大笔,整封信都毁了。
他也不管那么多,慌忙地拿起信纸藏进自己怀里,才看向来人,竟然是他的儿子,气得吹胡子瞪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