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以后,我只穿一身黑,就算受伤了,也看不出来有血痕。
而且黑色是最好的保护色。
可以让那些见色起意的女人,瞬间没了兴趣。
顾南笙没理会我的拒绝,执着的让服务员直接打包,她邀请我上她的车,“我送你回家。”
“不用了。”
我下意识拒绝。
顾南笙皱着眉头,又重复了一遍,“上车。”
“还是原来的地址吗?”
我摇了摇头,“房子早就卖了。”
然后又给她报了一个地址。
顾南笙把车开的很慢,又很稳,一路上相对无言,快到地址的时候她才缓缓开口。
“当年的事,是我一时冲动了,我很愧疚。”
我淡淡的嗯了一声,低着头没再多说。
顾南笙好几次扭头看了看我,见我沉默,她也把话咽回了喉咙里。
“就在这里停车吧。”
我指了指前面卖糖葫芦的小摊子。
顾南笙很快停下车,我对她道谢,然后用身上仅剩的零花钱买了一串糖葫芦。
“你喜欢吃甜食?”
顾南笙的声音吓了我一跳,我以为她走了,没想到居然跟着我下了车。
我摇了摇头,“我女儿喜欢吃。”
阳光虽然被我捡回一条命,可她跟着我也在过苦日子,没吃过什么好东西。
这一串不起眼的糖葫芦,却是期盼好久才能期盼到的礼物。
顾南笙果然脸色变得很难看,“你有女儿了,什么时候的事?”
她脸色煞白的冷笑出声:“亏我还觉得当年是对不起你,叶北城,没想到你自己这么贱,大学就生孩子了。”
“算我自作多情!”
顾南笙重重的摔上车门,很快扬长而去。
我被汽车尾气和带起来的烟尘呛得忍不住咳嗽,咳出了眼泪。
刚刚我是故意提起女儿的,虽然阳光不是我亲生的,可我就是想让她误会。
让她知道,我和她早就不再是一个世界上的人。
我不知道她是出于愧疚还是怜悯,又是带我去商场买衣服,又是送我回家。
难保到了家门口,她不会提出去我再看看。
可我又怎么能让她进呢?
我一路顺着楼梯走到地下,在一片漆黑中,推开陈旧的地下室的门。
当初为了给阳光治病,家里的房子被我卖了。
我像蟑螂和阴沟老鼠一样活着,苟延残喘的活在这个漆黑又逼仄的地下小空间里。
以前读书的时候,我在书里看到,有些人光是活着就已经用尽全力了。
我还不信,以为是她们不够努力。
可是不够幸运的人,每次运气都会差一点。
原来一无所有的人,是不会考虑什么运气的,日子过得太苦了,只是活着,就已经豁出去了。
回到家里,阳光正在剧烈的咳嗽。
咳的脸都青紫了。
可是看到我回来,她仍然瘸着一条腿过来抱我,“爸爸,阳光好想你……”我心疼的抱住她,“阳光乖,等爸爸再赚到一些钱,就去给你治病。”
阳光像天使一样可爱,只是上天往往不眷顾天使。
她不仅一条腿有残疾,还患了很严重的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