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小姑娘哪里比得过大妈们,出去找活也没人要。
饿了三天的肚子后,我拿出家里仅剩的一点钱买了把杀猪刀就去了屠宰场。
我说我要做屠夫。
屠宰场里膀大腰圆的屠夫们,光着上身,手里掂着杀猪刀,上下扫了眼单薄瘦小的我,像看傻子般笑的肚子上的横肉都一颤一颤的。
我抿抿嘴,拿着杀猪刀走近被绑在条凳上待宰的大白猪,找准猪脖子与头连接的咽喉处,干脆利落的一刀,从喉管部直通心脏。
血「哗」的一下从喉管处喷出,流进地下的盆里,头先还声嘶力竭地叫唤的猪瞬间没了动静。
屠夫们个个目瞪口呆。
屠宰场老板拍板发话,留下了我。
我从最低等,只能分到碗猪血或没人要的猪下水的帮工做起,杀了一头又一头的猪,终于成了远近闻名、手艺最好的女屠夫,还攒下钱开了个肉摊。
再也不用成日里满手血腥,也能挣下更多的钱供他上最好的书院。
3.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我如往常般推着小车去开摊。
推开院门,吴毅升站在门口,头发丝上沾着清晨的露珠,一如五年前那般。
见我出来,他习惯性的上前一步想帮我推车,手刚抬起又放下了,呐呐地开口唤我:「佩娘,……」
我站定脚步,看着这个朝夕相处了五年,如今衣衫依旧,眸子里却难掩蓬勃野心的男人。
他初来我家时,不熟悉的两人突然共处一个屋檐下,总有些别扭。
沉默寡言的他借着读书的名头,平时总躲在屋里,但每天早上我还没起,他就将院子打扫干净了,屋角码上整整齐齐的柴火,水缸里的水也满上了。
我说我要去做屠夫,他涨红了脸不让我去,要自己去做账房先生。
但他没能拗过我。
毕竟在这个世道,只有他读出来,我俩才有改头换面的机会。
第一天开工,他沉默着将我送到屠宰场,放工时又早早等在门口接我,分的猪下水他没让我动手,自己去河边收拾的干干净净提回来。
别人笑他是「杀猪秀才」,他置若罔闻,仍旧每天接送我,但晚上他房间的灯比往常亮的更久了。
原本我对他没有过多期望,收留他除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