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小说尽在A1阅读网!手机版

八都小说 > 女频言情 > 爱神共有五支箭刘飒余枫大结局

爱神共有五支箭刘飒余枫大结局

龙心垚 著

女频言情连载

一路上,我都保持着不爽的状态。余枫从倒车镜看到我病恹恹的样子,便故意说:“我看时间还早,要不咱们去看场电影?”我从后座蹦了起来,喜道:“好啊好啊!”刘飒微微一笑,也没有异议。余枫的玛莎拉蒂一个大转弯,向中山路的电影院驶去。到了影院,我选了一部《复仇者联盟2》。刘飒趁余枫去买爆米花,便把电影票钱给结了。我不解地问:“电影里,不一般都是男士全程买单并陪同吗?你只要享受服务就好了呀!”刘飒讪笑道:“你错了。电影里,都是男主角为女主角全程买单并陪同。我是女主角吗?”我瞬间语塞。在这个故事里,刘飒的确不是女主角,林奕云才是。刘飒说完那句话,不由向余枫的背影望去,然后长长地叹了口气。我于是又闻到了那股爱情的臭味。这次臭的程度达到了二级,其中还多...

主角:刘飒余枫   更新:2025-04-04 13:57:00

继续看书
分享到:

扫描二维码手机上阅读

男女主角分别是刘飒余枫的女频言情小说《爱神共有五支箭刘飒余枫大结局》,由网络作家“龙心垚”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一路上,我都保持着不爽的状态。余枫从倒车镜看到我病恹恹的样子,便故意说:“我看时间还早,要不咱们去看场电影?”我从后座蹦了起来,喜道:“好啊好啊!”刘飒微微一笑,也没有异议。余枫的玛莎拉蒂一个大转弯,向中山路的电影院驶去。到了影院,我选了一部《复仇者联盟2》。刘飒趁余枫去买爆米花,便把电影票钱给结了。我不解地问:“电影里,不一般都是男士全程买单并陪同吗?你只要享受服务就好了呀!”刘飒讪笑道:“你错了。电影里,都是男主角为女主角全程买单并陪同。我是女主角吗?”我瞬间语塞。在这个故事里,刘飒的确不是女主角,林奕云才是。刘飒说完那句话,不由向余枫的背影望去,然后长长地叹了口气。我于是又闻到了那股爱情的臭味。这次臭的程度达到了二级,其中还多...

《爱神共有五支箭刘飒余枫大结局》精彩片段


一路上,我都保持着不爽的状态。
余枫从倒车镜看到我病恹恹的样子,便故意说:“我看时间还早,要不咱们去看场电影?”
我从后座蹦了起来,喜道:“好啊好啊!”
刘飒微微一笑,也没有异议。
余枫的玛莎拉蒂一个大转弯,向中山路的电影院驶去。
到了影院,我选了一部《复仇者联盟2》。刘飒趁余枫去买爆米花,便把电影票钱给结了。
我不解地问:“电影里,不一般都是男士全程买单并陪同吗?你只要享受服务就好了呀!”
刘飒讪笑道:“你错了。电影里,都是男主角为女主角全程买单并陪同。我是女主角吗?”
我瞬间语塞。在这个故事里,刘飒的确不是女主角,林奕云才是。
刘飒说完那句话,不由向余枫的背影望去,然后长长地叹了口气。我于是又闻到了那股爱情的臭味。
这次臭的程度达到了二级,其中还多了些许苦涩。我很心疼她,忍不住要将我的担心说出来,但又考虑到刘飒和余枫是神选者,我不能过多干涉。所以只得眼睁睁看着刘飒越陷越深。
此时,我脑中突然一个灵醒:虽然不能干涉刘飒,但我或许可以改变余枫的想法,让他不再把把刘飒当成林奕云。
主意敲定,正好余枫也拿着爆米花回来了。
我劈头盖脑地问:“余先生,你以前和林小姐也经常来这家电影院吧?”
余枫一怔,干笑一声,道:“是啊。我和她交往的时候,这家影院刚刚建成。票价优惠,所以我们就常来。”
我见他上套,心中一喜,佯装大彻大悟的样子,说道:“票价优惠,你就可以经常请客,慢慢虏获美人的芳心是不是?哇,妙哉呀!我要赶紧学起来,以后用得着!”
余枫笑道:“我是男人,怎么能让女士请客呢?即便票价不优惠,我也要请客啊!”
我“哎呀”了一声,转头望向刘飒,“你刚刚把票给买了,怎么办?”
刘飒脸上青一阵,紫一阵,沉声道:“买都买了,还能怎么办?不行你把票退了,自己掏钱买!”
余枫颇为尴尬,歉然道:“对不起,刘小姐,我刚刚……不是那个意思!”
刘飒挤出一个生硬的笑容,说:“没事。”
刘、余二人各怀心事,各自看了一场糟心的电影。而我却看得津津有味,在看到快银牺牲的那一幕,我甚至还小声抽泣了一把。
电影散场,余枫便将我们送回。他和刘飒一路闭口不语,一个开车,一个假装看风景。
我索性也假装睡觉,心里却乐开了花:经我这么一搅合,余枫对刘飒的印象肯定大打折扣。刘飒越展现真实的自我,就与林奕云错位越多,进而也就越偏离余枫的假象。
天哪,我不但是个神,而且是个天才的神,我优秀地让自己不知所措!
到了码头,我和刘飒很官方地作别余枫,便一起回到店里。
一踏进店门,刘飒就双脚生风地奔到自己的房间,“嘭”一声关上房门,然后再也没出来过。
我悄悄来到她房间门口,轻轻敲门,问道:“刘姐,你还好吧?”
里面传来一声怒吼:“走开,让我静静!”
我不敢再说话,蹲在门口,用透视眼朝里望去,看到刘飒伏在桌子上,肩膀一耸一耸的,显然是在抽泣。
她哭了好一阵,哭得我心碎。良久,她才慢慢抬起头来,开口说:“你还在吗?”
我赶忙说:“在!”
她叹口气,说道:“你觉得余枫这个人怎么样?”
我真想说:余枫是个混蛋,你值得让一个更好的男人疼你,爱你!
但我是爱神,我不能说谎,只能实话实说。
“他是个优秀的人。但他心里装着太多秘密,所以不大可能随便让一个走进他的心。”
刘飒怅然道:“是啊,能真正走进他内心的人,恐怕这世上只有一个!”
我想安慰她,但我知道,眼下所有的安慰都只是镜花水月。
思念就像思维里的病毒,只会慢慢扩大,最后侵蚀你的大脑,唯有你知道那个人也同样思念你,和你中了一样的毒,方可治愈。
我在刘飒的门前蹲了整整一晚,看她叹气,看她打哈欠,看她入睡,看她蹬被子。我意识到,她的爱没有慢慢退减,反而因为思念而越发加深。
清晨6点,刘飒准时起床,忙着张罗开门营业。此时正值旅游旺季,白天我和她都很忙,有时三餐合成一餐吃,有时连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
夜晚,我们会将两张导演椅搬出去,躺在上面,摇着蒲扇乘凉。
刘飒会当着我的面剪脚趾甲或放屁,还会给我讲她刚刚来厦门创业时的艰辛往事。
不知不觉中,她在我眼里已经不是之前那个优雅的,令人产生距离感的女老板,而是一个普通的女孩,一个可以亲近的朋友。
而这段时间里,余枫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再也没有出现过。
一个月后的一天,我抱着个纸箱子准备去送信。这时,我的业务能力已经足以分担刘飒的辛劳,不会再给她找麻烦了。
我刚走到门口,就看到一个人迎面走来。还是那身湖蓝色的西装,只不过面貌比之前更加消瘦和憔悴。
我叫了一声“余先生”。他抬起头,黑眼圈裹着无神的眼珠,慢慢移动到我的身上,露出一抹疲惫的微笑,说:“你好,小邱!刘飒在吗?”
我朝店里努了努嘴。他笑着点头,径自走了进去。
我心中一沉:刘飒好不容易从单恋的痛苦中解脱出来,这时候见到余枫,免不了又要旧情复燃。
透过墙壁望进去,果然见两人有说有笑。调整频率,听到余枫正在邀请刘飒出去。
我心中气不打一处:难道我上次的计谋没有成功?看这小子的样子,是还不打算放弃,不屈不挠地想在刘飒身上找出些林奕云的影子!
我眼珠一转,心生一计:刘飒这人一高兴就会忘形,不如让她去一个能暴露她本性的地方。
于是我返身进门,装作落了东西的样子四处找寻。
此时只听余枫问道:“那你今天想去哪里玩?”
刘飒想了一阵,说:“我也没什么主意,要不去看场电影吧?”
我一听到“电影”二字,心猛地一颤,但还是硬生生忍住,故意道:“你昨天不是说想去坐过山车吗?”
刘飒精神一振,说:“对啊!我怎么给忘了?”
我偷偷扭头看余枫,见他脸上稍显难色,但还是很快答应了。
刘、余二人礼貌性地叫我一起,我指了指纸箱子,“我就不去了,还有活干!”
刘飒巴不得除掉我这个点灯泡,忙不迭地说:“好,回头我给你加提成!”
于是,我们兵分两路,向相反的方向走去。
半路上,我又折了回去。心里暗想:想摆脱我堂堂爱神?做梦!
我打了个车一路跟踪余枫的玛莎拉蒂来到同安。出租车司机忍了很久,临下车时问我:“你们是不是在拍警匪片?”
我摇摇头,“不是警匪片,是爱情悬疑片!”
一路跟踪他们来到方特梦幻王国,见他们买了票,一径进了大门。我连忙跟了进去,不想却被门口的检票员拦住。
检票员是个皮肤黝黑,身材高大的小伙子,倨傲立在我面前,伸出一只黑掌,冷声问道:“票呢?”
我身上没带一分钱,没法买票。无奈之下,只得动用我的神力。
我眯起眼睛,瞳孔变成了血红色,只看了他一眼,小伙子就红透了脸颊。我柔声道:“咱们这样的关系,就不用检票了吧?”
小伙子羞赧地低下头,声音细若蚊吟,“嗯,那你进去吧!就这一次,以后可不准淘气!”
我带着歉意进入梦幻园,心想明年一定要补偿这小伙子,让他得到真爱。
左顾右盼,终于在人群中发现了刘、余二人的身影。蹑踪潜行追上去,见他们直接来到了“暴风眼”下面。
“暴风眼”是世界顶级过山车,高30多米,只消看上一眼,就能让人头晕目眩。我心底暗自窃喜:余兄,这次看你如何应付!
果然,余兄望着“暴风眼”,脸从煞白变成焦黑,可怜兮兮地拉了拉刘飒的衣角,说:“要不,咱别坐这个了吧?”
刘飒兴奋异常,高声说:“这么高的过山车,太刺激了!怎么能不坐?”狡黠地望了一眼余枫,诡笑道:“余先生,你不是怕了吧?”
余枫干笑一声,“没有。你想坐,我就陪你坐!”
刘飒搭着他的肩膀,粗声粗气道:“好哥们!真讲义气!”
这时,上一拨人结束了魔鬼旅程,七扭八歪地从座位上下来。他们各个脸色惨白,像刚从刑场获救的死刑犯。有几个女孩当场就吐了。
我阴笑着望着余枫,猜想他现在必定吓个半死,心中暗爽,不由笑出声来。
岂料这时竟发生了一件完全出乎我意料的事。
后面排队的人群为了这一次能轮到他们,不等上一拨人出来,就拼命往前挤。我混在人流之中,双脚不自觉往前挪。不一会,竟双脚离地,像汉堡里的肉片,被前后两个大婶夹着向前走。
来到场地,人群轰然散开,去抢座位。我正要返回,却见管理员已将闸门锁上。无奈之下,只得加入抢座队伍,在第五排抢了一个位置。
刘飒和余枫坐在第二排,可以看到余枫已吓得瑟瑟发抖。可此时我无暇笑话他,因为我也吓得瑟瑟发抖。
“叮铃铃”,控制室发出一声惊心的铃声,跟着座位缓缓蠕动起来。轨道与座位摩擦,发出吓人的“吱嘎”声,电轨推着我们一点点移动到巅峰,忽然停了下来。
“要来了!”我心里说。
随着众人嫌隰行云的尖叫声,过山车“轰”一声直坠下去。我抓紧扶手,尽量不让自己尖叫出来。
周围的景物快速倒退,斑驳的色彩晃得人头晕眼花,一颗心仿佛要从胸腔里蹦出来。我旁边有个小孩在半空中就吐了,秽物盖了自己一脸。
我有过几次高空坠落的经验,但那时我知道自己可以控制自己的翅膀,所以心里很踏实。完全不像今天,既不能展开双翅,也不能随意乱动,这反而让我很没有安全感。
过山车运行了一整圈,跟着又是一整圈。第二圈的时候,我不再矜持,撒开嗓门大声尖叫。狂风呼呼往我嘴里灌,我突然意识到,这种刺激的感觉其实还蛮好的。
地狱之旅终于结束了。人们像是抽尽了骨头的软足动物,歪七扭八地下车。我一眼望见余枫冲出人群,抱着垃圾桶就开始狂吐。
我暗自冷笑:看你还能挺多久!
刘飒兴奋地像匹撒缰野马,勾着余枫的脖子上窜下跳。余枫有些招架不住,但依旧礼貌地陪着她。
两人一直玩到晚饭时间,刘飒提议买点面包什么的到人工湖上泛舟。我远远跟踪余枫,见他除了面包,还买了点长长的,圆筒形的东西揣在怀里。
我暗自纳闷:那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只见两人在湖边挑了一条小船,往湖心划去。我紧随其后,调整耳朵的频率,听到刘飒说:“你以前带林小姐来过吗?”
余枫说:“怎么你和小邱都喜欢问奕云的事呢?”
刘飒不好意思道:“哦,不好意思,那以后我不问了。”
余枫笑道:“没事。她不喜欢太嘈杂和激烈的东西,所以我们从没来过像游乐场这样的地方。在我的记忆里,她总是捧着一本书,默默读着。而我,就坐在她身边,默默看着她。”
刘飒点点头,又问:“你有没有想过,再去找林小姐?”
余枫默然半晌,说道:“不找了。找到也没用。”
刘飒狐疑道:“为什么?”
余枫没有回答,遥遥望着远方出神。
听到余枫的话,我突然间觉得,自己很可能误会了他。毕竟林奕云已经离开了十年。十年,长得足以让一个人放下一份执念。爱情不是炫迈口香糖,不会嚼到牙穿还有味。余枫这时候想展开一段全新的恋情,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想到此处,湖面上的风夹杂着阵阵臭味入侵鼻腔。我打了个喷嚏,自语道:“这么快就到三级了?”抬眼望去,只见两人正深情对望。
就在我以为他们要接吻时,余枫突然站起来,从怀中拿出那长长的圆筒,说道:“我们一起放焰火吧?”
刘飒拍手叫道:“好啊!”
余枫点燃一根,对准天际,高声说:“为了健康!”
手中的焰火“嘭”一声升上天际,半空里炸开一朵殷红的花。那花映在水面,让粼粼的波光也披上红色,慢慢荡开。
刘飒也点燃一根,高声喊道:“为了爱情!”
焰火棒爆出绿色的花朵,又将水面照映得如初春的草原。
两人先后放了十支焰火,水面一下变蓝,一下变紫,一下变黄。炫光满目,荡漾摇曳,成为游乐场最美的风景。
我心中升起一股暖意:看来刘飒终究找到了自己的幸福。我这个爱神也该完成最后的工作了。
于是我展开金色双翅,从背后拿出爱神之箭,搭上金弓,弯弓拉弦,对准刘飒和余枫。心中默默祝祷:相爱的人,我以爱神之名祝福你们,你们将永结同心,白首不离!
箭在弦上,即刻射出。岂料此时又遇到一件完全出乎我意料的事。
不知道为什么,余枫的身子突然晃了两下,“扑通”一声,一头栽进了水里。


看到余枫落水,我和刘飒都唬了一跳。
我赶忙收回爱神装备,跃入水中,游向余枫落水的地方。
只见余枫紧闭双眼,缓缓沉入水底,一双手被浮力托起,一阵阵地痉挛。
我游到他身边,轻轻托起他。他的肺部受到挤压,气流从口中释放,变成一个个透明的气泡,缓缓上升。但它们还未浮到水面,却停在半空不动了。
我心中一凛,知道麻烦又来了。
此时,水中传来噪动,有东西带动水波快速朝我们冲来。我转身望去,惊见一群黑鱼如飞般游来。
黑鱼成群结队,密密麻麻挤在一起,霎时间便游到我面前。而后汇集在一起,围成一个圈子,霎时又突然散开。鱼群中多了一个人,正阴恻恻地望着我,正是死神墨尔斯。
他二话不说,便张开手掌,向余枫抓来。
我反手一撩,打开他的手,托着余枫便往上浮。谁知半道里忽见寒光一闪,一柄镰刀向我劈面斩来。
我赶忙拿出金弓一挡,一层冲击波从水里荡开,分别击中我和墨尔斯,将我们弹出数米。
我脑中一个激灵,趁墨尔斯还没缓过神,赶忙拉起弓弦一弹。顿时一层金浪冲袭而去,击中了墨尔斯的头部。
水流搅动水底的泥沙,将湖水弄得浑浊不堪。我趁乱将余枫带出水面,用力一抬,将他扔上了船。
此时,墨尔斯跃出水面,不等我转身,镰刀破风砍落。刀尖直入我的肩膀,疼得我险些晕过去。我拿起弓箭,拉弦一弹,一层冲击波又荡了开去,将墨尔斯打落水中。
我的伤口在汩汩冒血,心里明白如果那该死的死神再来偷袭,我绝对招架不住。于是走为上计,展开金翅,拉起刘飒和余枫冲天飞起。
半道里,水面突然炸开,一群群黑色的乌鸦冲了出来,组成一张黑网,拦住我的去路。我心中一横:死也要撞开那黑网!
金翅疾拍,加快速度迎头撞了上去。不料乌鸦竟改变策略,纷纷散开,分成前、后、左、右四路,对我包抄而至。
我无路可逃,只得拼命往前冲,企图硬着头皮冲出一条路。但这孤注一掷的尝试最终也失败了。乌鸦们的乌鸦嘴又尖又利,在我的翅膀上啄几下,我就立即因疼痛失去平衡,进而导致速度也慢了下来。
我心中一沉:这样无论如何也冲不出去。眼下只得收回翅膀,带着两人直坠下去,先入水再说。
好在乌鸦们没再赶尽杀绝。
我夹着两个人游到小舟旁,将他们抱了上去,累得筋疲力尽。
此时乌鸦群汇聚成一个黑球,飞速旋转。不一会,墨尔斯便从黑球中出现,像野兽盯着自己的猎物一样,戏谑而得意地盯着我。
“邱比特,我昨天说什么来着?叫你不要多管闲事!你是皮痒还是犯贱,非要让我教训一顿才开心?”
“这个男人不该死,他只是晕过去了而已!”
“该不该死是我们死神说了算,你算老几?”
“不跟你说废话,今天你休想带走这个男人!”
“哼,找死!”
墨尔斯气得面如金纸,拿起镰刀向我劈来。我无力反抗,只得舒展翅膀将余枫和刘飒保护起来。
眼看镰刀携风斩落,对面突然传来一阵破空之声,跟着一道金光快捷无伦地从墨尔斯的黑翅中对穿而过。
墨尔斯惨叫一声,化成一股黑烟,随风飘散。接着空气中传来他恶狠狠的声音:“邱比特,没想到你今天请了帮手,我棋输一着。咱们来日方长,你给我等着!”
我松了口气,朝湖对面看去,却什么也看不到。心中狐疑:到底是谁暗中帮我?
此时忽听刘飒叫道:“余枫,余枫!”
我这才想起余枫,赶忙将小舟划到对岸,背起他便冲出梦幻园。
我们一路飙车,将余枫送到了医院。护士们直接将他推进了抢救室,一个小时后,一位戴着金丝边眼镜的医生走出来,冲我们摇了摇头,还叹了口气。
我和刘飒瞬间心中一片死灰。刘飒逼到医生面前,哭道:“医生,余先生刚才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死了?”
医生愣了一下,“谁说他死了?只是他的病情真的很严重!”
刘飒大怒,吼道:“人没死你摇什么头,叹什么气?”
我心中一宽:还好墨尔斯没有得逞!
余枫被转到重症病房,隔天下午才醒。医生把我叫到走廊,沉重地说:“你们家属要做好准备,患者得的是恶性脑瘤。”
我顿时慌了手脚,“那怎么办啊?”
医生说:“如果马上做手术,兴许还能保住一条命。不过能活多久,我们也保证不了。你们和患者商量一下,看要不要做这个手术吧!”
我脚步沉重地走进病房,见余枫无力地抬起手,冲我打招呼。我一下湿了眼眶,强忍悲痛,对刘飒说:“刘飒,你出去一下,我和余枫有话说!”
刘飒的嘴动了一下,又闭上,不舍地走出病房。
我来到余枫面前,脑中默默组织语言,想着怎样委婉地把病情告诉他。
谁知余枫却先开口,“是恶性脑瘤吧?”
他的口气轻松地像是在说“是感冒吧?”
我愣了一下,“你早就知道?”
他点点头,“一年前就知道了。”
他叹口气,继续说:“一年前,我得了肝癌。虽然马上做了手术,但癌细胞还是转移到了脑部。我死撑着一口气,想找到奕云,告诉她我的病情,求她在我生命消逝前的最后一段时间陪着我,可是又没有那份勇气。
我天天活在绝望中。你知道吗?那是一种精神和肉体双双处于濒死状态的绝望。我后悔做了手术,我恨不得马上去死。而就在我准备自杀的前一秒,你和刘飒按响了我家的门铃。”
我惊出一身冷汗,想起那天我们站在那扇白色大门前,抱怨门内明明有响动,主人却久久不肯开门的情景。原来,余枫听到门铃,正在慌乱地收起险些杀死自己的工具……
他淡淡一笑,盯着我说:“虽然有点晚,但我还是想说:谢谢你们,救了我一命!”
我从震惊中缓过神,恢复了些理智,忙问道:“可是,刘飒喜欢你,这你是知道的吧?”
余枫顿了顿,沉重的点头,“我也喜欢她。可是我这种情况……哎,我不想伤害她!”
我摇摇头,“不,我是想问,林奕云和刘飒,你到底喜欢哪个?”
这个问题的答案对我非常重要。如果余枫更喜欢林奕云,而我却把爱神之箭给了刘飒,这对于爱神来说,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工作失误。
谁知余枫打了半天磕巴,却说:“我不知道。”
什么,你不知道?
我本想发怒,但考虑到他的身体状况,只得强自忍下怒气,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你好好休息吧!”
走出病房,远远看到刘飒在应急出口抽烟。
我走过去,支支吾吾道:“余枫他……睡下了。”
我很怕她问我余枫得了什么病。作为爱神,我只能据实以告。而她能不能承受这么大的打击,我却丝毫没有把握。
出人意料的是,刘飒居然只“哦”了一声,然后什么也没说。我忍不住怀疑,刘飒已经知道了实情。
我们连续照顾了两天余枫,期间,谁也没有提及余枫的病情。我们三个像在演一台大戏,我们既是演员,也是观众。
第三天,余枫的同事来看他,提出替我们照料余枫。我们实在太累,就没再多做推辞。
回到店里,刘飒草草吃了些东西,就去房间睡觉了。我则抓紧时间看我的《机器人总动员》。
看到一半,忽然听到刘飒房间传出阵阵哭声。我轻轻推开房门,见刘飒闭着眼睛,兀自抽泣。我加了两声,没见她醒来。这才明白她睡着了,不知道梦到了什么伤心事,梦里还在哭。
我心中刺痛,轻轻拭去她的泪水,关上房门出去了。
我心烦意乱,连电影也看不下去,索性关了电脑,出去闲逛。
随便挑了辆公交坐上去,坐了几站又换另一辆,不知过了多久,车上只剩了我一个人。司机用闽南话喊了几声,我才反应过来,终点站到了,他叫我下车。
我下了车,穿过公交站牌,漫无目的地走进一条小巷,突然一股熟悉的气味扑面而来。抬头一看,原来是十年前林奕云居住的那条巷子。
沿着小巷一路前行,来到林奕云的旧居前。我驻足良久,思绪飘飞,暗想如果我在这里蹲守,会不会等到林奕云呢?
正胡思乱想,突然见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院子中走出来——是小美!
同一时间,小美也看到了我,粲然一笑,蹦蹦跳跳来到我身前,弯着腰笑道:“爱神同志,今天这么得空,不用站在世界中心呼唤爱了呀?”
我笑了笑,道:“你怎么还在这里呀?”
小美桃唇一扁,道:“别提了。变态老板把我的照片PIA掉了,让我重新拍一组。哎,为了领那点微薄的薪水,姑奶奶只得放下身段,乖乖重拍喽!”
她突然逼到我面前,盯着我的脸端详良久,说道:“我看你印堂发黑,两颐灰暗,是不是最近遇到什么麻烦事了?”
我正愁没人倾诉,就把刘飒和余枫的事说了一遍,但刻意淡化了我在其中的作用。
小美若有所思道:“余枫得了绝症,刘飒喜欢余枫,但余枫的态度暧昧不明……是这样吧?”一拍手,果断道:“好办,找到那姓林的姑娘,让余枫自己决定!”
我为难道:“人家走了十年了,说不定都结婚了。”
小美拍了下我的脑袋,“看着你挺伶俐的,怎么脑筋这么不会转弯呢?对方结婚了,不就更好让余枫死心吗?我倒是怀疑刘飒会不会接受一个快死的人!”
我果断道:“她肯定会接受的。我了解她!”
小美歪着头作沉思状,“也是,余兄那么有钱,做他遗孀,还能海捞一笔。何乐而不为?”
我急忙为刘飒争辩,小美摆摆手,“不想跟你废话!这事儿挺有趣,姑奶奶管了!我这就着手找那位林妹妹!”
看她一脸志在必得的样子,又想她这人精灵古怪,也许真有什么不寻常的法子找到林奕云。
刘飒的终生幸福拖不得,余枫是没有时间拖下去,此事必须有个了断!
我将此事全权拜托给小美,她拍着扁平的胸脯道:“放心吧,包我身上了!”
我告别小美,便回到店里。
刘飒已经醒来,正趴在柜台上,将一张写满字的信纸装进信封里。看到我来,她慌忙将信藏在身后,表情慌乱地说:“回来啦?”
我“嗯”了一声,问:“你在寄慢递吗?”
她捋了捋额前乱发,掩饰道:“没……没有,客人寄的。”
我没再多问,径自走上楼梯,将双眼调整成四维模式。只见刘飒将信件拿出来,塞进了那个蜡黄色的箱子里。
那封慢递必定是寄给余枫的,但上面究竟写了些什么呢?
每当想到这个问题,我就非常痛恨爱神这个职业!我们被规定只要在工作期间,就必须遵守人类世界的各种规定。所以,用透视眼偷窥信件内容什么的,当然也算违规。
于是那封慢递对于我,终究是个无法解开的迷。
余枫坚持没做手术。即使我劝他多少次也无济于事。有时候,他反而会笑着劝我:“我已经做过一次手术了,要能好,就早好了。你不用担心,我这人善良乐观,老天会保佑我的!”
我一句话憋在嘴里没说:这种事,老天可没空管。真正掌管生死的死神,可不会那么好心地保佑你!
有刘飒在场的时候,我们三个依旧颇有默契地演着戏,仿佛明天一切安好。
我问医生,余枫还能活多久。
医生伸出两根手指。
我心中一凉,“只有两年吗?”
医生摇摇头,“两个月。”
两个月之后,余枫就再也没有明天了。
余枫在医院躺了一个星期就再也躺不住了,嚷嚷着要出院。我拗不过,只好给他办了出院手续。
下午,我和刘飒正在帮余枫收拾东西,我的手机突然响了。拿起一看,是小美打来的。我赶忙大步流星地跑到走廊接听。
“我把人给找着了!快夸我,快夸我!”小美嗲里嗲气的声音从听筒传来。
“谢谢,你真伟大!林奕云她结婚了吗?”
“没有,剩女一个。不过,人家现在可是某集团副总裁,家大业大,并且把自己保养地跟天仙似的,和你那位余兄简直配一脸!”
“你跟她联系过了?她知道余枫的病情吗?”
“你还真别说,她和你那位余兄,真是一对痴男怨女。人家一听说余枫得了绝症,第一时间赶过来,要跟余兄见面。算算时间,应该已经快到医院了吧?”
“什么?人都快到医院了,你现在才打电话?”
“我……”
我没听她说完,就挂了电话。
首要任务:绝对不能让刘飒和林奕云碰头。
我飞奔进病房,却见一个身着名牌套装的陌生女子站在余枫床头,正跟他说着话。刘飒则悻悻站在一旁。
我暗叫糟糕:终究还是晚了一步!
这名陌生女子,就是林奕云。正如小美所说,她把自己保养地如天仙一般,并且举手投足间流露出来的气质也给人一种超尘脱俗之感。
林奕云和余枫十年后再相聚,我和刘飒都不好意思掺和,简单介绍了一下自己,便退出病房。
刘飒面色惨白,颓丧地坐在走廊的椅子上,喃喃道:“她消失了十年,怎么又突然出现了?余枫等她等得心都死了,她这时候出现,又有什么意义?贩卖她廉价的同情吗?”
我缄口不言,并没有告诉她,是我委托小美把林奕云找来的事。因为我坚信,在余枫的心里,一定更加深爱刘飒。所以林奕云的到来,只会让余枫更加坚定地选择刘飒。
林、余二人谈了很久。一直到夜幕降临,林奕云终于走出病房,脸上挂着一抹疲惫的笑,柔声说:“刘小姐,邱先生,谢谢你们这两天一直照顾余枫。”
刘飒冷冷瞧了她一眼,没有作声。
林奕云面现尴尬之色,目光移向我,“邱先生,余枫有话跟你说。”
我赶忙奔进病房,见余枫脸上挂着泪痕。他见到我,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
我在他身边坐下,忽然不知道说什么。
反而是他深深吸了口气,告诉我:“小邱,奕云跟我求婚了!”
我愣怔了一下,赶忙问:“那你的态度是?”
他目光流转,躲开我的逼视,凄凉地说:“我同意了。”
“什么?你同意了?”我强迫自己镇静,勉力压下想揍扁他的冲动。
余枫望着窗外,幽幽道:“人,想要和命运抗衡,结局总是输得一败涂地。这是我今天才明白的道理!”
我攥紧拳头,狠狠地说:“借口!这是你掩饰懦弱和多情的借口!”
他摇摇头,眼中泪光闪烁,“如果我可以找借口,那一定是为了要千方百计和刘飒在一起!从见到她的那一刻开始,我的心就不断飞向她!可是不行,我拗不过命运!”
“命运?”
“对!命运。”
为了解释自己口中“不可抗争的命运”,他缓缓解开上衣,露出后背。
我分明看到在他肩胛骨下方,长着一对灰黑色的突起物。
我对这东西再熟悉不过。几乎每天,我都能伸手够到它们。但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余枫竟也长着这样的东西。
那不是别的,正是隐藏起来的,爱神的翅膀……


第一节:爱神也要打工
“你叫丘比特?”
女孩嘴里嘬着棒棒糖,不禁用怀疑的目光上下打量我。
“对。不过,那个邱是带耳朵的邱。”
为了将“带耳朵的邱”形象地表现出来,我捂住了左耳,揪起右耳的耳尖。
女孩“扑哧”一声笑出来,嘴里的棒棒糖险些脱口而出。
“你真的……太幽默了!”
她忍着笑意,伸出一只手递给我,“你好,我复姓超级,名叫美少女。初次见面,三生有幸!”
我讷讷送出一只手去握住了她那只小爪子,说:“你好,超级小姐!”
她的手很绵软,有如初夏吹过树间的风,让我极有安全感。
我忍不住想告诉她:你好,超级小姐!我不仅名叫邱比特,而且还有一个实至名归的职业——爱神!
但最后我还是忍住了。
人类总希望有各路神明来保佑他们,可一旦神明真的降临,他们却只会掏出手机报警。哎,叶公好龙,口是心非!
我们从咖啡馆出来,已经是火伞高张的正午。超级小姐从包里掏出一根棒棒糖递给我,“喏,薄荷味的,让你时刻精力充沛!这雇主啊,就喜欢鸡血满格的员工!”
我剥开纸衣,将糖果塞进嘴里,顿时一股清凉的爽意直透心底,心中惊叹人类的创意:在天界,可吃不到能够调动所有感官的食物!
鼓浪屿的海风裹挟着腥味侵入鼻腔,混合着薄荷的清香带起阵阵异样的感觉。我们踏着鹅卵石小路一路走下去,十分钟了,超级小姐仍旧走在我身边。
“你也是来应聘的吗?”我好奇地问。
“你看我像吗?”她歪着头对我一笑,接着又说:“我是个三流小报的记者,被老板发配到鼓浪屿上采访‘雨店’的。”
“是吗?我要去应聘的,正好也是这家店!”我兴奋地说。
超级小姐倩眉一轩,笑道:“我知道。不然我干嘛跟你搭讪,还和你走了一路?我又不是女色狼!”接着,她色眯眯地瞅了我一眼,补遗道:“不过,如果我是女色狼,第一目标还真是你这种鲜嫩多汁的小帅哥!”
我呵呵一笑,随即沉默下来。心里想:“如果是女色狼的话,遇到我算她倒霉!”
我们聊着天,不知不觉就来到了龙头路。
找到第19号,抬头一看,是一间旧厂房改造的店面。碧青色,带着红锈的门梁上挂着一个木牌子,上面写着“雨店”。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三天前,我在豆瓣上看到雨店的招聘信息,招聘职位上写着“慢递投递员”。时值我应聘各大公司都惨遭失败,无奈之下,只好来这家小店试试运气。
是的,爱神也有失业的困扰。
我和超级小姐并肩走进店里,发现屋里并不像门脸那么破落,装修虽然简单,但尽显格调。店主显然是位品味不俗的人。
我们正品评店里的陈设,里屋走出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见到我们,嘴角一扬,说道:“两位来寄慢递的吗?”
我仔细打量她一番,见她20岁出头的年纪,上身随意套一件海魂衫,下身穿一条粉色棉纺裙,脚上趿着哈瓦那人字拖,一条松散的辫子绕过后颈搭在肩上,看上去清爽干练。看来她就是店主——我最新的追踪对象!
超级小姐抢先发话:“不,不。我是记者,专门来采访你的。他嘛,是来应聘的。”
雨店的生意估计火爆到不行,海魂衫女孩似乎见惯了来采访的小报记者,所以没有表现出多大的意外和惊喜,只是很客气地说:“谢谢贵社的关注。那……采访和应聘一起进行好了!”
超级小姐拍着手喜道:“好啊好啊,就喜欢这样干净利落的!”
海魂衫女孩歪着头,刘海斜划过额头,笑眯眯地对我们道:“我叫刘飒,英姿飒爽的飒。幸会!”
我急着表现,抢先说:“我叫邱比特,这位名叫超级美少女。幸会!”
话音刚落,就见刘飒愣怔在原地,满面疑云地看着我,如同看一头怪兽。我心里纳闷:我有说错什么吗?
超级小姐却笑得直不起腰,拍着我的肩膀说:“亲爱的爱神同志,你真是呆萌无下限!你真相信我叫超级美少女啊?”她勉强忍住笑,抢过我的手,握了两下,说:“重新认识下,我真名叫林梦美,你叫我小美好了!”
接着,小美向刘飒介绍了我一番,仿佛比我自己还要了解我,我木然站在一边,反而一句话也没说。
“你……真叫邱比特?”刘飒皱眉望着我。
这个问题我已经被问过上千遍了!怪就怪众神之父给我起了个这么个糟心的名字。无奈神没有撒谎的能力,对方提出的问题都只能据实以答。所以我只好点了点头。
“你的父母还真幽默!”刘飒干笑一声说。
刘飒简单直接,小美聪明伶俐,她俩倒是很能聊到一起。我却坐在一旁无聊到掰手指玩。话间,小美不断说我的好话,简直要把我吹上天。刘飒不知道真被她说动了,还是碍于情面,反正最后竟把我留了下来。
傍晚,我和刘飒终于送走了话唠小美,叫了两份外卖,草草吃了些,刘飒就开始给我介绍店里的业务。
她来到柜台后,说:“我们店里的业务,和普通快递公司没两样,就是收件和寄件。只不过,寄件的时间要比快递慢得多。通常情况下,顾客要发的邮件或包裹都是寄给未来的自己,但也有寄给别人的。只要是市内的邮件,就必须由咱们亲自送去,这是我们店的特色。”
她指了指台上一个蜡黄色的盒子,续道:“这里面的,是最近要送的邮件。以前店里只有我一个人,寄件的时候,就不得不停业。现在你来了,这寄件的工作,就由你来负责了!”
我点了点头,答了声“是”。
刘飒微笑道:“今天辛苦啦!明天早上你九点来店里就好了!”
我点了点头,答了声“是”。
刘飒见我没有走的意思,表情略显尴尬。问道:“你……不回家?”
我点了点头,答了声“是”,然后补充道:“我没有家!”
刘飒叹了口气,显然是极为后悔招了我。
之后,她将我领到二楼,打开一扇门。我探头进去看,十几平的空间内立满了放着信件和包裹的架子,勉强还能塞进去一张单人床。
只听刘飒说:“我那里还有一张折叠床,你搬过来,今晚就在这里对付一晚吧,明天再去找房子。”
我摇摇头,“没事,这里挺好的,我以后就住这儿了!”
刘飒哭笑不得,沉吟一阵才说:“那行……吧!”
我躺在折叠床上,稍微动一动身子,这破床就发出难听的吱嘎声。为了不打扰到刘飒,我只好像具木乃伊一样躺着不动。
但神是不用睡觉的。这对于不能动的我来说,无疑是场灾难。我左思右想,干脆从床上爬起来,悄悄溜出了门。
漫无目的地在岛上走着,不觉间来到了延平路。海边的沙滩上,立着一面大幕,大幕下方,排着六排长椅,有几对小情侣面对大幕坐着,有的在说悄悄话,有的在接吻。
我心中猛地一紧,血液直冲脑顶,兴奋地想:难道这里要放露天电影?
我对电影有一种病态的痴迷。那声光画电的技术对于天界的神来说,实在太小儿科了。但它就是有一种魔力,能够深深吸引住我,令我痴狂不已。人类用“最美好的事”来形容爱情,可对我来说,最美好的事莫过于坐在银幕前看上一部电影。
我坐在最后一排的椅子上,焦急地等了一阵,银幕终于亮了。放映的是《第一次》——一个俗套到连“俗套”这个词都要出来抗议的爱情故事。可是我仍旧感动得稀里哗啦的,女主角哭的时候我也哭,女主角笑的时候我也笑。
前排几对情侣时不时扭过头,用鄙夷的目光瞄我几眼,然后回过头窃窃私语。我调整了下双耳的声波吸收频率,清晰地听到他们在说:“那男的不正常吧?别是变态或者神经病什么的……”
我故意加大音量哭笑,他们不一会就被我吓走了。于是,整个露天影院被我一个人包场了!
我看了一场又一场电影,直到天色渐渐发白,才意识到得回去了。
轻轻推开雨店的大铁门走进去,看到晨光铺在小店的桌子和地板上。小院里荷花绽放,清风裹挟着荷香送到我的鼻中,我闭起眼睛,贪婪地吸了一口又一口。
突然间,荷香被一阵刺鼻的气味阻断。我睁眼一看,见刘飒端着盛满油条的盘子站在我面前,那股刺鼻的气味正是油条散发出来的。我嫌恶地抽了下鼻翼。
刘飒狐疑望着我,道:“你怎么从外面进来了?”
我笑了笑,“去看了几场电影。”
刘飒没兴趣多问,只“哦”了一声,接着把油条推到我面前,说:“来,尝尝我的手艺!”
我当然不能告诉她:我是神,神是不用吃饭的,而且我非常讨厌油条的气味。所以只能关闭嗅觉,填鸭一般将油条填进自己的嘴里,连嚼也不嚼便送进肚子里。谢天谢地,她没问我油条好吃不好吃。
吃完了早饭,就要开工了。
刘飒从蜡黄盒子里挑出五封今天要发出的信,交给我,郑重其事道:“你刚来,就不派太多的活儿给你。今天这五封信,务必原模原样交给收件人,连个褶子也不能有!”
我学着电影里的样子朝她敬了个礼,扯着嗓子说:“坚决完成任务!”
这“慢递”,顾名思义,就是把原本一天就能送到的邮件活生生拉长到一年或者更长,以过去者的身份给自己或他人带去未来的礼物。
这其实就是利用了人类总是对未来抱有期许的心理罢了。业务本身就是个噱头,丝毫不足为奇。但我十分不理解人类这种极为虚无的心理需求,一路上,这个问题都在困扰着我。
一个小时后,我来到第一位收件人的家门口。按响门铃,许久之后,才有一颗脱发脱成地中海的脑袋探出门缝,谨慎地问:“谁呀?”
我尽量用平和的语气对他说明了来意,不想他却冷哼了一声,说:“这封慢递是我三年前写的,那时我希望我和我女朋友能白头偕老。可结果呢?嘿,这娘们卷了我的钱和一个小白脸跑了……”
他扬起脸来恶狠狠地瞟了我一眼,继续说:“从此以后,我看见个小白脸就打一顿,看见个小白脸就打一顿!”
我知道以人类的审美,我的相貌可以归入小白脸的行列,便知趣地鞠了一躬,说:“抱歉,打扰了!”
那人又冷哼一声,重重地关上了门。
我万万没料到三年前美好的希冀却能给三年后的自己带来这么大的痛苦,人类的命运转变果然令人惊讶!
我将信塞进门缝,便骑了摩托继续拜访下一家。不料之后连着三家,都由于地址变更,找不到收件人。没办法,我只得将信件撕碎,扔进了垃圾桶里。
我心灰意懒地地拿出最后一封慢递,见寄件日期上写着“2006年11月20日”。心中惊呼:天哪,都十年了,说不定这收件人早搬到月球上去了!
抱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我依旧找到了收件地址。一打听,果然,这家人早在十年前就搬走了。
我故技重施,正要将信件撕碎,扔进垃圾桶。忽然想到,人类社会的法律好像不允许私毁他人信件。违反法律,就等同于说谎,这是不被天界允许的!我心中一惊,赶忙将信件塞回怀里。
惴惴不安地回到雨店,已经是下午了。店里人满为患,很多小姑娘小伙子急着将自己对未来的憧憬或祝福写在明黄色的信纸上,期许未来能够收获一份来自过去的惊喜。
我看着他们心中不禁冷笑:傻孩子们,当未来的你回头看过去,你只会感慨当初的美好,现在的不堪!所以,何必做这些愚蠢的事呢?
正想着,柜台处传来刘飒的声音,“小邱,信都送到了吗?”
我浑身一凛,支支吾吾道:“没……没有。”
刘飒埋怨地看了我一眼,“没有?可是我只交给你五封信啊!”
我笨拙地将送信的经历说了一遍,谁知刘飒更加生气,拍桌子叫道:“你居然把信撕了?找不到收件人你可以拿回来啊!私毁他人信件是违法的!懂吗?”
我垂头不语,从怀里掏出最后一封信轻轻放在柜台上,嚅嗫着说:“最后一封,还没撕。”
刘飒瞟了我一眼,便忙着招呼客人,没再理我。
等到夜幕降临,客人总算少了些。她拿起柜台上那封信端详一阵,惊噫道:“十年前的信?”
我走过去道:“对啊,收件人十年前就搬走了。这样的信,实在没办法送!”
刘飒咬着嘴唇道:“我纠结的不是这个,而是……你知道吗?我们店才开了三年,怎么可能会有封十年前的信?”


我和刘飒对着那封信愣了半天的神,都想不出合理的解释,除非这封信具有穿越时空的能力!
此时,刘飒突然惊呼一声,“啊!我想起来了!这封信不是咱们店的,是另外一家慢递店的!”
之后,她详细为我解释了这封信的由来。
原来,在刘飒开这家店之前,就有人在鼓浪屿上做起了慢递的生意。只是那家店的老板经营不善,只能将信件低价卖给刘飒。
刘飒脑子灵活,想到让寄件人在寄件的时候付一半钱,收件的时候再付剩下的一半。所以,即使这些低价收购的信件老旧不堪,但只要能找到收件人,就依旧有赚头。
刘飒拿着信看了又看,见上面的字体苍劲有力,下笔非凡,不由痴痴地出了神,嘴里喃喃念叨:“你说,写这封信的,是个什么样的人?”
我如实回答:“应该是个非常有魅力的男士!”
刘飒痴痴一笑,“你也这么想?那你猜猜,他信里写了些啥?”
我将双眼调整到四维模式,透过信封看到了信里的内容,说道:“无非就是些‘爱你一万年啊’之类的吧!”
刘飒点点头,“嗯,除了这些,也没什么好写的了!”
我看她恍恍出神,正想像个正常人类一样调侃她两句。可此时,一股臭味突然传入鼻腔。
这种臭味类似于苹果腐烂的味道,虽然酸腐,但是醉人。身为爱神,我对这种臭味再熟悉不过——这便是爱情的味道。
不同的爱神对爱情的味道有不同的感应,有的会觉得像臭袜子的味道,有的觉得像泥土的腥味,还有的觉得像人类排泄物的味道。
随着爱情的加深,这种臭味就会越来越明显。从轻到重,分为五级——一级最轻,五级最重。一旦到达五级,爱神就必须射出爱神之箭,让两人相爱的人在一起。
有的爱神由于承受不住这种臭味,早早就对自己追踪的对象射出爱神之箭,所以造成人间许许多多的冤孽。
但我是一个负责任的爱神,通常情况下,不到臭味达到顶级,我是不会轻易对追踪对象射出爱神之箭的。
不过,刘飒身上的臭味虽然是最低级别的,但我心中还是忍不住一沉:刘飒不会是爱上我了吧?爱上爱神可是要吃苦头的!因为一般情况下,爱神没有产生爱情的能力。
过了一阵,我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只见刘飒抱着那封信,长长出了口气,道:“你说,能写这么好看的字的人,一定不是个俗人吧?”
原来她喜欢的是那个寄信人!
我心理喊道:大姐,凭字体就能喜欢上一个人,你未免也太草率了些吧?但表面上,我只是笑了笑,作为回应。
第二天,刘飒交代给我一个任务——把十年前的那封慢递退还给寄件人。
我正要出发,刘飒却叫住我,“昨天你把事办砸了,今天我可要亲自监督!走吧!”
我心里偷笑:你不就是想看看那位仁兄的真容吗?
哼着宋冬野的《鸽子》,我们一路来到了曾厝垵。
寄件人的地址上写着“曾厝垵后厝56号”。七拐八绕地找了一通,实在找不到56号。问了一位老阿嬷,她用枯槁的手指指着右面一栋别墅,说:“喏,那不是吗?现在的年轻人,眼睛是越来越不好用了!”
我们来到门口按响门铃,刘飒不知道是热的还是很紧张,额上冒出一排细细密密的汗粒。等了足足一分钟,才听到门后悉悉索索有了动静。
刘飒刚整了整衣衫,就听那大白门吱呀一声打开。门内站着一名瘦高的男人,约摸三十岁上下,长得剑眉星目,下颏尖削,说不上很帅,但是英气逼人。
那人首先注意到刘飒,看她目不转睛盯着自己,很是诧异。低声问:“你们找谁?”
我上前一步,生硬地挤出一丝微笑,说:“你好,我们是慢递小店的。请问这封信是不是你寄的?”我拿出信件递给他,顺便用肘撞了下刘飒。
刘飒这才从花痴中回过魂来,说:“昨天我们把信送到收件地址,不过很遗憾,那里的主人在十年前就搬走了。”
对方浑没在意刘飒说了些什么,只拿着信痴痴发怔,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刘飒叫了他两声“先生”,他才回神,眼眶红红的,泪花在里面滚来滚去。
“对不起!”他转过身,用袖子拭去泪水,才转过身,往旁边一站,说:“请进来吧!”
我和刘飒对视一眼,缓缓走进门去。
这位仁兄家里的布置可以用“极简”来形容,偌大一个客厅,除了白桃木茶几和几个蒲团之外,一无所有。
我没头没脑地问:“先生,你这是要搬家吗?”
那位仁兄一愣,“没有啊!”旋即伸出手去,道:“我叫余枫,厦大教书的。你们随便坐!”
我和刘飒依言坐下。
余枫家的蒲团很不喜欢我的屁股,稍微一动,就发出类似放屁的声音,吓得我再也不敢乱动。
余枫拆开信封,小心翼翼地拿出信纸,递给刘飒,说:“你们看看吧!”
刘飒展开信纸,我立即凑了过去,顿时一个个遒劲的字迹展现在我们面前。
“奕云,展信快乐。昨晚说过那些话后,我十分后悔。我欺骗了你,伤害了你。你一定对我很失望吧?然而我不想为自己辩解,因为我爱你的心从未变过。为求你原谅,我会付出所有。包括……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奕云,给我十年,我会找到办法,永远守在你身边!爱你的,余枫。”
“完了?”刘飒低呼。
她本以为跨越十年的文字应当催人泪下,感人肺腑才对,可显然这段还没有牙长的文字并未达到她预期的效果。
而我却对信中的五个字颇感疑惑:什么叫“真正的男人”?难道余枫以前是女人不成?
我差点就将这个疑惑脱口问出,幸好余枫打断了我。
只听他幽幽地说:“十年前,我和一位同事去海边玩,无意中听到海里传来一阵微弱的呼救声。我急忙跳进海里,看到一双手,正在奋力往海面上浮。但是那天浪很大,那个人刚刚浮出海面,就被浪头拍了下去。我水性和体力在学校是数一数二的,但面对那么大的浪,心里还是忍不住畏惧。”
他说到这里顿了顿,刘飒忙不迭地催道:“然后呢?”
余枫继续说:“我奋力游过去,从海里将她捞起来。可这时已经精疲力竭,想游也游不回去了。万幸这时候有一艘渔船经过,把我们救了起来。”他说到这里眉毛挑了一下,这个微小的细节瞬间被我捕捉到了。
据我多年对人类的观察,立刻就做出判断:这个人在撒谎!
之后的事,余枫不说我也能猜得到。被救的女孩爱上了余枫,而余枫也爱上了她。郎有情,妾有意,他们不久就在一起了。
事实果然是这样。
但他后面的话,却又让我疑云四起。
只听余枫说:“我们在一起六个月,那是我人生中最美妙的六个月。谁知,就在我们谈婚论嫁时,发生了一件事。”
他深吸一口气,接着说:“我心底一直有个秘密,这个秘密连我身边最亲密的朋友都不知道。我隐瞒了很多年,终于在跟奕云求婚的当晚忍不住说了出来。她知道后先是害怕,后是愤怒,接着是歇斯底里。这些都在我的意料之内。可是,我万万没想到,她第二天,就悄无声息地离开了我……”说到这里,他眼眶又湿了。
我和刘飒再次对视,彼此的眼神仿佛都在说:到底是什么秘密?
但是余枫并没有透露的意思,我们也不便再问。
刘飒递过去一张纸巾,问道:“那么,那封慢递,就是你在她离开之后寄的?”
余枫点了点头,“她离开之后,我失魂落魄,每天晚上都会梦到她的样子。但我也知道这个秘密对她的冲击太大,她不太可能原谅我,所以就一直没去找她。于是,我发了一封慢递,让她知道我用了十年时间,终于解决了自己的问题。我会一直等她,等到她原谅我为止!”他神情突然变得异常凄凉,继续说:“不过,一切都无所谓了!”
刘飒赶忙劝慰:“余先生,你不要灰心,虽然十年时间……是长了点。但是我相信,只要对方心里有你,在意这份感情,就一定会等着你的!”
余枫表情灰败地垂下头去,道:“但愿吧!”
他们俩尽情惆怅,我则百无聊赖地东张西望。没过多久,我终于在桌子下面发现了让我感兴趣的东西。
那是几张蓝光DVD,有《霸王别姬》、《十二怒汉》、《勇敢的心》,居然还有我最爱的《机器人总动员》!
我看得眼睛都直了,几乎控制不住口水。
余枫注意到我的表情,摆摆手说:“你要喜欢,就全送给你吧!”
我喜出望外,赶忙将DVD抓在手里,感动地快要哭出来,连声道谢。
刘飒在一旁极为不好意思,狠狠白了我一眼。
一回到店里,我就把骗来的DVD放进笔记本电脑里,兴致高昂地看起来。刚看了没几分钟,电脑突然“啪”地一声给盖上了。
我恼怒转身,只见刘飒比我还恼怒地站在我身后,怒喝道:“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我一惊,小心翼翼地说:“你刚说什么了?”
刘飒咬着牙,强忍怒火,道:“我说:你觉不觉得余枫的话有疑点?”
我一听来了兴致,赶忙说:“你也发现了?”
刘飒点点头,负起手来,有模有样地分析道:“我觉得,那个什么奕云,从初次见面开始,就对余枫设好了圈套!”
我听完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大姐,你的智商真是感人!难道你不觉得,有问题的应该是余枫吗?据他自己说,他英雄救美那天,风浪很大,两人全部困在水里。这时候,居然有一条渔船经过,救了他们……渔夫是傻的的吗?那么糟糕的天气居然还要出海打渔?”
刘飒忙着辩解,但我不给她说话的机会,抢着说道:“还有,他说奕云听到自己的秘密之后立马离开了他!你想想,奕云是十年前搬走的,那是不是可以推断,她在听到余枫的秘密之后,立即就搬家了?是什么秘密,把人家吓成这样?”
我咽口唾沫润了润嗓,继续说:“还有,余枫在信上说,要奕云给他十年的时间解决自己的问题。难道你就不好奇,到底是什么问题,需要用十年时间去解决?”
刘飒听得瞠目结舌,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我何尝没有这样的怀疑?之前总是找个合理的解释说服自己,但现在,我发现我的解释实在太单薄了!”
我偷偷打开电脑,一边继续看我的电影,一边说道:“想知道真相,唯一的办法就是去查!你可以先去问问奕云的老邻居,看有什么线索。”
心里却暗道:你快去查吧!让我安安静静看电影!
谁知刘飒从沙发上弹了起来,恍然道:“说得对!走,咱们现在就去!”
“什么?咱们?”
我被刘飒生拉硬拽来到奕云的旧居。
在我们眼前的,是一条弄堂。逼仄的羊肠小道纵深极长,两边都是年代久远,仿佛下一秒就要坍塌的二层小楼。街道散发着霉味,熊孩子们在臭水洼里嬉戏。
奕云的旧居就是二层小楼中的其中一栋。我们找到现在的房客问了下,那人是最近才搬过来的,在他之前,这房子不知转手了多少家。
我们接着又堵了一位60岁左右的男子,那人想了半天说不知道,却从屁股后面摸出一个瓶子,神秘兮兮地说:“你们知道纽崔莱吗?”
之后我们连续找了N个人,却没有一个人能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我一心惦记《机器人总动员》,就催刘飒明天再来。却见她朝左边努了努嘴,说:“那不是小美吗?”
我张目望去,见一个穿着粉蓝色吊带,白色热裤的女孩正拿着相机对着一栋老房子拍照,正是小美。
我们相互打了招呼,走过去。小美笑问:“爱神同志,有没有给老板惹祸呀?”
刘飒摇头道:“他呀,简直是个祸精!对了,你来这里做什么?”
小美指了指身后的老房子,满腹牢骚道:“被嗜血老板打发来拍什么厦门老建筑,不过收获颇丰。不单单是建筑,这里的民风也很有特色。就像这家的老阿嬷,听说祖祖辈辈加起来,已经在这所房子里住了一百年了!”
我们一听就来了精神,异口同声道:“这位老阿嬷在哪里?”
小美将我们带到那位老阿嬷身边,用闽南话说了一通,我们如闻天书,只能在一旁傻站着。
接下去的时间,我们说一句,小美翻译一句。问到奕云时,老阿嬷面色突显沉重状,低声说:“那家人姓林,听说女儿谈了个男朋友,撞了邪啦,然后连夜搬走啦!”
我赶忙问:“什么时候搬走的,您还记得吗?”
老阿嬷说:“记得记得,那天正好是我小孙子的生日,11月21号。”
我心中一沉:果然不出所料,在余枫坦白自己的秘密之后的第二天,这家人就着急忙慌地搬走了!
刘飒继续问:“那您知不知道这家人到底撞了什么邪?”
老阿嬷摇摇头,“家丑,怎么好跟外人说嘛?”
我们一想也是,这个秘密除非余枫或林奕云亲口告诉我们,否则我们无论如何也不会知道。
我们再也问不出什么消息,就告别了老阿嬷和小美,心事重重地回到鼓浪屿。
离店门还有几十米,我就远远看到门口站着一个人。那人身形清癯,湖蓝色的休闲西装紧紧裹在身上,无聊地踢着小石子,显然是等了很长时间。
听到我们的脚步声,那人循声望来,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道:“你们回来啦!”
刘飒抬头一看,惊喜道:“余先生?”


余枫腼腆地笑笑,搓着手道:“上次你们来我家,我实在太失态了,没有好好招待你们,我很过意不去!”
刘飒客气了几句,余枫显得更不好意思,道:“二位如果有时间的话,能不能赏脸和我一起吃顿饭?”
我接了一句:“不用,我们的慢递送到之后,其实还要收一定费用的。不如你把请客的钱折现给我们好了!”
话毕,刘飒立时狠狠瞪了我一眼,而后干笑道:“恭敬不如从命,正好我们还没吃饭!”
余枫笑道:“我知道环岛路有一家馆子非常有创意,我带你们去吧!”然后目光扫到我,说道:“这位兄弟说话真有意思!”
我们来到岛外,余枫说去取车,让我们原地等待。
刘飒见余枫走远,立即露出狰狞的面目,吼道:“你说话走点脑子行不行?人家十年前去的是另一家店,那家店可能没有压一半付一半的规矩。你大咧咧地当面问人折现,人家多尴尬呀?”
我争辩道:“可是规矩就是规矩,遵守规矩是人类社会得以运行的根本。我没有说错啊!”
刘飒扶额,表示对我无话可说。
不一会,余枫开着车来了。
刘飒盯着车低声惊呼:“天啊,玛莎拉蒂GT……太有钱了!”
我却不以为意:如果我展开双翅飞行,时速能达到290米每秒,只比音速慢一点点。这辆车再快,也不会快过我。不过,在人类的世界,我不得不把翅膀隐藏起来。
我们上了车,直奔环岛路,在一栋金碧辉煌的大楼前停住。
乘电梯到了22楼。门刚打开,两个扮作天使的女子便满面堆欢地迎上前来,嗲里嗲气地说:“欢迎光临爱神府邸!”
我抬眼望去,见门梁上挂着一副木制招牌。上面除了店名,还画着一个光着屁股,长着可笑翅膀的熊孩子。这孩子张弓搭箭,正对我们,脸上挂着匪夷所思的古怪微笑。
刘飒对我挤眉弄眼,“喂,邱比特,这餐厅是你开的吧?”
我笑了笑,没有答话。心里却说:如果是我开的,我也绝不会把自己的裸体画在招牌上!
两位天使将我们拥进餐厅,好心地为我们找好座位,我便开始环顾四周。
餐厅面积挺大,也很有格调。所有的桌椅都是枫木制成的,被漆成乳白或果绿,令人清新舒爽。
不同于其他餐厅,这里没有可供三四人聚餐的大桌,而是以一张狭长逼仄的长桌贯穿整个餐厅,有点类似于日本的回转寿司。
最特别的是,每个人的桌面上都有一块五寸大的触摸屏,我盯着屏幕研究了半天也想不出它是用来做什么的。
此时,就听余枫说:“这家店的大部分顾客都是一些中产阶级单身人士,这些人平时工作很忙,吃饭也是一个人。所以老板为了节约资源,才把桌子做得这么狭长。”
刘飒打趣道:“那这家餐厅应该叫单身狗府邸才对啊!”
余枫微微一笑,指着他面前的那块屏幕说:“玄机在这里。这是一块能传递信息的屏幕……”他在屏幕上敲了两下,屏幕亮了起来,“如果你不想一个人吃饭,就可以点这个下拉菜单。”
他操作了一阵,屏幕上出现一个菜单,上面密密麻麻列满了座位号。
“比如说,我想邀请43桌的那位女士共进晚餐,我就可以点菜单中的43号。然后再收回菜单,在主屏上点‘yes’。”
他手指刚落,就见43桌的屏幕上亮了一下。桌前的女士转过头来,举起右手晃动了一下,我们险些被她无名指上偌大的钻石戒指闪瞎眼睛。
女士造作地露出一个抱歉的笑容,在自己的屏幕上点了一下。余枫的屏幕上即刻得到反馈,只见“yes”旁的“sorry”按钮闪起柔和的红光来。
余枫歪了歪嘴,笑道:“啊哦,我被拒绝了!”
我甚觉好玩,刚要唤出菜单乱点一通,不想手腕到处,却被刘飒拿住。于是只得怏怏放弃。
我们点完了菜,刘飒忽然突发奇想,说道:“不如我们玩个游戏!我们分开来坐,不要暴露自己的位置,然后在屏幕上随机点座位,看能不能点到对方。怎么样?”
我首先拍手叫好,并补充道:“如果三个人中,有人被点中三次,这顿饭就他请了!”
余枫笑道:“虽然概率很小,但……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我们三个分守阵地。
我忙不迭地唤出菜单,随机挑选了67桌。没过多久,屏幕上的“yes”亮了起来。
我满心期待是余枫或者刘飒,却听一阵沉重的脚步声朝我逼近。
转身一看,只见一位身高168体重186的大叔欢欣鼓舞地奔过来,兀自坐在我身边,娇声道:“呦,很久没见过这么帅又这么主动的男人了!”
我刚想解释,大叔却伸出肥厚的爪子搭在我嘴上,噘着嘴道:“不许说话!我很矜持的,你过于直接的表白,只会伤害你在我心目中的形象!”
此时,就听一阵窃笑从右侧遥遥传来。
循声望去,只见刘飒和余枫竟坐在一起,正诡笑着朝我招手。
我眉头一皱:餐厅里总共有100个座位,所以他们找到彼此的概率仅有50分之1。这么低的概率也能找到……难道他们当中有人放水了?
正想着,刘飒朝我走过来,低声道:“余先生选中我了,随机的,没有放水哦!下一轮马上开始,你是准备被胖大叔继续调戏呢?还是继续玩游戏?”
我连忙说:“当然是继续玩游戏了!”
刘飒打了个“ok”的手势笑着走开。我则真诚地对胖大叔说:“我向你保证,明年这个时候,你会收获一份真正的爱情!”
胖大叔狐疑地目送我离开,我随便找了一个位置坐下,便展开透视的能力,将餐厅扫了一圈。不久就发现刘飒隔着一堵墙,坐在离我不远的位置。
我调整瞳距,看到她在菜单上选中了第18号桌。张目望去,只见18桌的那人正起身朝刘飒走去——竟然又是余枫!
我由此对概率产生了深深的怀疑。此时突然想到:难道这两个人之间有命运连线?
命运连线,俗称“缘分”,是众神之父为了掌握人类的发展趋向创造出来的。主要运作规律是制造巧合或意外,将两个陌生人的命运联系起来,让他们产生互动,从而相互吸引,直到结合。
这种方式能让特定的人在一起,产生优良的下一代,以此让人类的基因保持在一定参数内。
此时,余枫向我挥了挥手,得意地说:“怎么办?看来今天这顿饭,我请定了!”
我内心依然不信这个邪:如果我的追踪对象是已经命定的神选者,那我这个爱神岂不是毫无作用?
于是赌气道:“再来一局!”
这次,我刻意站在他们身边,不让两人有作弊的机会,然后阴着脸说:“你们两个闭着眼睛找座位,全程不能回头看!”
两人依言照做。在我透视眼的严密监控下,他们两个谁都没有作弊的机会。
这次两人同时开始点选。
我守在余枫身边,见他选的是89桌。我默默在心里祝祷:千万不要选到刘飒!千万千万!
正想着,余枫的屏幕亮了起来——对方响应了!
我连忙朝89桌望去,只见刘飒从椅子上站起来,对我挥挥手,高声道:“太神奇了!我也选了他!”
我踉踉跄跄跑到她桌前,中途撞翻了好几把椅子,定目一看,惊见她真的选了43号,正是余枫的座位!
我灰败地瘫坐在椅子上,丧气地想:这俩人果然是神选者,我这个爱神被彻底架空了!
食不甘味地把饭吃完,余枫便笑眯眯地去了结账。回来之后说:“今天这顿饭,是十年来我吃的最开心的一顿饭,谢谢你们!”
他开心了,可我却抑郁了。
我开始怀疑起自己的工作能力,不由产生了放弃追踪刘飒的想法。
因为爱神之箭的额度是有限的,每个爱神每年只能配备五支箭。既然刘飒是神选者,那么我就没必要为她白白浪费一支箭了。
正打算着,忽听一个声音瓮声瓮气地说:“是老余啊!你好你好!”跟着一双厚实的大手握住了余枫的手。
手的主人是个没有脖子的胖子,眼睛笑得眯成了两条细线。余枫面现尴尬,对我和刘飒介绍道:“这位是刘总,这家店的老板。”跟着便把刘总拉到了一旁。
余枫神秘兮兮的样子立刻引起了我的怀疑。我调整了下双耳的收音频率,便清晰地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只听刘老板埋怨道:“老余啊,你可好久没来了!”
余枫苦笑一声,“身体不好,平时只能吃些清淡的东西。今天实在忍不住,就来你这儿开开荤!”
“那你可得保养好身体!十年前你和奕云给了我随机选座的灵感,这才有了如今的爱神府邸,所以你也算半个创始人了。这饭钱,我可不能要你的!”
说罢,刘老板掏出一叠钱,就往余枫兜里塞。磨叽了好一阵,余枫总算将钱收下。
我心中顿时好奇心起:原来随机选座的点子是余枫和林奕云想出来的。那为什么刘飒提出要玩选座游戏时,余枫却表现得什么都不知道一般?
转念一想,不禁后背一凉:余枫这小子今天是来缅怀旧日时光的啊!他居然把刘飒当成了林奕云的替身!
再回头去看余枫,他的面目顿时可憎起来。
我心中默默改了主意:这小子不怀好意,我要保护我的追踪对象!
我们三人告别刘老板,便走出爱神府邸。
一路上,我都在刻意观察余枫的表现,所以他说的每一句话,对我来说都和之前有不同的意义。
比如他会笑着问刘飒:“刚刚咱们喝的红酒,还合你口味吗?”
刘飒如实回答:“那酒是赤霞珠酿造的,口感有些涩。女孩子嘛,都比较喜欢单宁含量较低的酒,用佳美葡萄酿的酒,我就挺喜欢的。”
刘飒的回答非常直接,甚至刺耳。但余枫不怒反笑,显然这个回答令他非常满意。
他看似云淡风轻地和刘飒聊天,却刻意隐藏话中机锋,抛出一个个巧妙的问题让刘飒回答,继而从她回答的方式、角度、观点上提取出和林奕云的相似度。简单讲,在他眼里,刘飒正在慢慢变成林奕云。
我在观察余枫,余枫在观察刘飒,这种情势让我想起一句话: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可怜的刘飒,成了食物链中最弱势的蝉。
我们出了大厦,一路朝车库走去。
夜幕刚刚降临,这个海滨城市即将翻开新的篇章。马路上的车辆如织穿梭,商铺的招牌霓虹闪烁,街上路人的高声笑嚷,合为一张我极为厌恶的实景画面,冲击着我的感官。
我烦躁地走着,忽听一阵刺耳的叫喊声传来。
扭头向马路看去,只见一个约摸三岁的小男孩正迷茫地站在马路中央,对面一个少妇正嘶声力竭地叫他回来。男孩吓得直哭,听到妈妈的叫声又返身回去。
此时一辆轿车正巧开过来,离小男孩几米远时突然加速,显然是司机情急之下慌了手脚,错把油门当成了刹车。
情势刻不容缓。我来不及多想,浑身一震,一对金色的翅膀撕破衣服,从我背后舒展开来,四下顿时被金光照亮。我借着风力冲天而起,径直飞向那小男孩。
半空里,我突然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马路两旁的人呆若木鸡地站在原地,嘴巴很久才动一下;车辆有如被冰封一般,良久才挪动一毫米;连路边溅起的水花,也悬置在空中不愿落下……周围的一切仿佛被人按下了慢镜头键,一帧一帧地进行着。
我心中顿时一沉:死对头到了!
此时,一股黑烟突然从我身边掠过,落在小男孩身边,化为一个年轻男子。
这人身材颀长,细眉细眼,脸型尖削地如斧凿刀刻一般,一身黑色的皮衣即使在暗夜也闪着光。
当然,最令人讨厌的,是他那对黑色的翅膀。它们让他看起来就像只行走的乌鸦!
我落在地上,冷声说:“死神墨尔斯,你来这里干什么?”
他扬起嘴角,露出一抹阴笑,怪声怪气道:“怎么?人间如今是爱神的天下了吗?我们死神偶尔来逛逛都不行?”
我冷哼一声,道:“你想怎么逛我都管不着,但如果你的目的是带走这个孩子,那我可管定了!”
他眉间一挑,阴声说道:“是吗?那我今天偏要带走他,你能拿我怎样?”
我一听,顿时怒气冲顶。手在空中一划,掌中瞬时多了一张金弓。弯弓拉弦,弦上乍现一支金翎羽箭,箭头直指墨尔斯的脑袋。
墨尔斯轻笑一声,居然没把我放在眼里。右手虚空一握,手里就多了一把黑色的镰刀。
他阴森森地瞧着我,说:“你只有五支箭,确定要拿来来对付我吗?”
我收回金箭,淡淡一笑,“说得对,肉包子哪能用来打狗?”
他冷笑一声,手里的镰刀忽然“嗖”一声照头劈落。我一慌,用金弓去挡。“当当”两声,镰刀与金弓相击,溅起两朵火花。
我被震得虎口生疼,心中暗想:单凭一张金弓,我的确不是他的对手。还是尽快救了小男孩,再跟他周旋。
正打算施计拖住他,却见他右手一背,收回了镰刀。跟着脸上又浮出令人恶心的诡笑,对我说:“喂,玩玩而已,何必认真呢?”
不等我说话,他径自走到小男孩身边,将他抱了起来,放到了他妈妈身边。
回头冲我一眨眼睛,怪笑道:“这孩子命不该绝,我是专程赶来救他的。人类的生死有我们死神来决定,你一个爱神瞎操什么心?记住了,下次再影响我工作,我可不会客气哦!”
说罢,他黑翅一展,冲天飞起,瞬间消失在云雾里。
下一秒,周围仿佛又活转过来,人们纷纷朝马路中央看去,发现那个小男孩不见了,却换成了一个小伙子,顿时以为小男孩穿越了时空,不由发出阵阵惊呼声。
我小心地避开车辆往对面走,司机们摇下窗户破口大骂。短短几十米的距离,我就被咒死了好几回。
刘飒和余枫吓坏了,赶过来接应我,异口同声说:“你怎么跑到马路上去了?”
我含糊地应付了过去,心中极不是滋味。
想我堂堂爱神,居然被一个衰神戏弄了!
不爽!一万个不爽!

相关小说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您的评论需要经过审核才能显示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