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埃略特布尔的女频言情小说《刀锋(王纪卿译版)埃略特布尔 全集》,由网络作家“[英]毛姆著,王纪卿译”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1919年,我前往远东,碰巧路过芝加哥,由于和这个故事无关的原因,在那里待了两三个星期。当时我刚出了一部成功的小说,成为一时的新闻,所以我刚到达,就接受了采访。第二天早晨,我的电话响铃了。我接了电话。“我是埃略特·坦普尔顿。”“埃略特?我以为你在巴黎呢。”“没啦。我来看妹妹呀。我们想请你今天过来跟我们共进午餐。”“我很乐意。”他约定了时间,给了我地址。我认识埃略特·坦普尔顿已有十五年。他此时已年近六十,高个头,风度翩翩,面目清癯,一头浓密的卷发有些花白,益显其容貌出众。他一向穿着讲究。他在查维特专卖店购买服饰用品,但套装和鞋帽却在伦敦购买。他在巴黎时髦的圣纪尧姆街上的左岸有一套公寓。不喜欢他的人说他是个商人,但这是他非常痛恨的指责。...
《刀锋(王纪卿译版)埃略特布尔 全集》精彩片段
1919年,我前往远东,碰巧路过芝加哥,由于和这个故事无关的原因,在那里待了两三个星期。当时我刚出了一部成功的小说,成为一时的新闻,所以我刚到达,就接受了采访。第二天早晨,我的电话响铃了。我接了电话。
“我是埃略特·坦普尔顿。”
“埃略特?我以为你在巴黎呢。”
“没啦。我来看妹妹呀。我们想请你今天过来跟我们共进午餐。”
“我很乐意。”
他约定了时间,给了我地址。
我认识埃略特·坦普尔顿已有十五年。他此时已年近六十,高个头,风度翩翩,面目清癯,一头浓密的卷发有些花白,益显其容貌出众。他一向穿着讲究。他在查维特专卖店购买服饰用品,但套装和鞋帽却在伦敦购买。他在巴黎时髦的圣纪尧姆街上的左岸有一套公寓。不喜欢他的人说他是个商人,但这是他非常痛恨的指责。他有品位有学识,他愿意承认,在过去的岁月里,当他刚在巴黎定居时,他给那些想买画的富有收藏家出过主意;当他通过社会关系听到一些英国或法国的没落贵族有意于卖掉一幅品质一流的好画时,他很乐意让其接触美国博物馆的主管,他碰巧认识那些人,他们正在关注着某某大师的这样一幅代表作。法国有许多世家,英国也有一些,处境迫使他们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转让布尔的一幅签名作,或齐本德尔本人亲手做的写字台,所以他们乐意认识一个文化素养深厚并且举止文雅的人,指望他能够慎重地把事情办好。人们自然会认为埃略特从交易中捞到了油水,但良好的教养使他们不会说出口。刻薄的人断言他公寓里的每样东西都是代售品,在他邀请美国富人共进午餐,进食丰盛佳肴,喝过名酒佳酿之后,他那些贵重的名画,有一两幅就会不见了,或者会有一张精工镶嵌的抽屉小柜被一张涂漆的柜子所取代。如果有人问他某件物事为何不见了,他会有鼻子有眼地解释说,那东西还不够他的品位,他用品质高得多的东西把它换掉了。他还补充说,老是看着同样的东西会感到腻味。
“Nous autres americains,”他先讲法语后讲英语,“我们美国人,喜欢变花样,这既是弱点又是长处。”
巴黎有些美国太太,声称了解他的底细,说他家很穷,他能过上现在这种生活,只是因为他非常精明。我不知他有多少钱,但他那位身为公爵的房东肯定会叫他为公寓付一大笔钱,而且那套公寓里都是值钱的家具和装饰。墙上挂的是伟大的法国大师的画作,有华托的,弗拉戈纳尔的,克洛德·洛兰的,等等;奥布松地毯在镶木地板上展示它们的美丽;客厅里有路易十五式的套件,有非常优雅的图案,所以正如他所说的,很可能一度属于蓬巴杜夫人。总之他不用努力挣钱,就足以按照他认为适合于绅士的那种方式生活,至于他在过去靠什么手段能够做到这样,如果你不想跟他断交,就最好明智一点,不要跟他提起这件事。于是他没有物质上的忧虑,一心一意投入生活中的主要志趣,也就是社会关系。他在法国和英国和穷酸贵族建立的业务关系,巩固了他年轻时拿着给要人的介绍信初来欧洲时所取得的立足之地。他的出身吸引了他持介绍信来投奔的美国名媛,因为他出自一个弗吉尼亚的世家,通过母系追溯他的血统,源于《独立宣言》的一位签署者。他很受眷顾,开朗,舞跳得好,枪打得准,网球也拿手。他是所有派对上的亮点。他到处献花,赠送昂贵的巧克力盒。他很少宴请宾客,一旦宴请,必定独具一格,令人开心。这些阔太太被他领到苏荷区的风流文人餐馆或拉丁区的小酒馆,觉得很受用。他总是准备给人帮忙,只要你有求于他,不论多么麻烦,他都乐意去做。他不厌其烦地讨得上了年岁的女人的欢心,很快他就成了许多显贵门第的ami de la maison,即家庭宠物。他极度和蔼;如果有人爽约了,你在最后一刻才邀请他,他也从不介意。你可以把他安排到一位非常无趣的老太太身边,指望他竭尽所能来令她着迷,令她开心。
他定居于巴黎,却总是在早秋前往伦敦,投入到社交季节的尾声之中,并到乡间住宅走访一圈。在两三年内,不论是在伦敦还是在巴黎,他结识了一个美国年轻人能够认识的每一个人。那些最初把他引进社交界的太太,发现他的熟人圈子拓展得那么广,都很吃惊。她们的心情很复杂。一方面,她们很高兴看到自己栽培的年轻人取得如此大的成功;另方面,她们有点恼火,因为这年轻人竟然跟她们自己还只有泛泛之交的那些人打得火热了。虽然他对这些太太仍然很礼貌,仍然很殷勤,但她们不安地意识到,他把自己当成了社会上的进身之阶。她们担心他是个势利鬼。这是毫无疑问的。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势利小人。他是个恬不知耻的势利鬼。为了能够受邀参加一个他想出席的派对,为了跟某个名气很大、性情执拗的老寡妇建立关系,任何侮辱他都能承受,碰多大的钉子他都不怕,再粗鲁的待遇他也能囫囵吞下。他是不屈不挠的。一旦他盯上了猎物,他就会非常执着地猎捕,就像植物学家,为了找到一株格外珍稀的兰花,不怕面对洪水、地震、热病和敌对的土著。1914年的战争给了他大功告成的机会。战争爆发后,他加入了野战救护队,先在佛兰德斯,后在阿尔贡服务;一年后他回来了,扣眼上别着红绶带,在巴黎红十字会有了一席之地。这时他已很富有,他对显贵们赞助的慈善事业慷慨解囊。他总是以高雅的品味和组织才能,协助所有广泛宣传的慈善活动。他加入了巴黎两家入会条件最苛刻的会所。在法国最高贵的女士嘴里,他是ce cher Elliot,,即“好人埃略特”。他终于如愿以偿了。
我在芝加哥停留期间,由一家会所提供食宿。那里有一所很好的图书馆,第二天上午我去图书馆阅读一两种大学杂志,如果不是订户,往往是很难买到这些杂志的。我去得早,除我之外只有一个人在那里。他坐在一张大皮椅上,全神贯注地读书。我惊讶地发现,此人竟是莱雷。我绝没有想到在这种地方会遇见他。我从他身边走过时,他抬头看了一眼,认出了我,作势要起身。
我说:“别动。”然后我几乎是下意识地问道:“你在看什么?”
“一本书。”他回答,脸上带着笑,那笑容非常讨人喜欢,使他那冲撞的回答显得一点也不无礼。
他把书合起来,用他那双格外晦暗的眼睛看着我,把书的封面藏起来,使我看不见书名。
“昨晚玩得痛快吗?”我问道。
“痛快极了!5点钟才回家呢。”
“大清早就来到这里,你太用功啦!”
“我常来这里。平常这个时候就我一个人在这里。”
“不打搅你啦。”
“你没打搅我。”他说着,又笑了,这时我觉得他有一种非常可爱的笑容。这不是灿烂夺目的笑容,这是一种以内在的光明照亮他面目的笑容。他坐在由书架外伸而形成的凹角里,他身边还有一张椅子。他把手搭在扶手上,说道:“坐一会儿吧?”
“好的。”
他把手里拿着的书递给我。
“这就是我正在看的书。”
我看了一眼那本书,原来是威廉·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这当然是一部典范之作,在它涉及的这门科学的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其可读性极强;但我没料到它会出现在一个非常年轻的人手中,这年轻人是个飞行员,而且还从昨晚跳舞一直到早晨。
“你为什么读这种书?”我问道。
“我很无知。”
“你也很年轻。”我笑着说。
他沉默良久,致使我觉得这种沉默令我尴尬,我正要起身去找我想到这里来看的杂志,但我觉得他有话要说。他眼神空洞,面色严肃而专注,似乎在默想。我等待着。我很好奇,想知道是怎么回事。当他开始讲话时,他好像是在继续刚才的谈话,对那长时间的沉默毫无察觉。
“我从法国回来后,他们都要我去上大学。我办不到。经过我所经历的那一切之后,我觉得我无法再回去念书。反正我在预科学校里什么也没学到。我觉得我没法融入大学新生的生活。他们不会喜欢我。我不想去扮演我不感兴趣的角色。我认为教师不会把我想知道的那些知识教给我。”
“当然,我知道这不关我的事,”我说,“但我并不认为你是对的。我想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也明白,打了两年仗之后,再去当那种头顶光晕的学生娃娃,当个一二年级的大学生,确实有点讨厌。我不相信他们会不喜欢你。我对美国的大学不很了解,但我不相信美国的大学生跟英国大学生有很大的不同,他们也许吵闹一些,更喜欢马戏,但总的来说都是正派的通情达理的孩子。我认为,如果你不喜欢过他们的生活,你只要略施小计,他们就会很乐意让你自行其是。我的兄弟上过剑桥,我却没有。我有过机会,但我拒绝了。我想走出校门,进入社会。我一直为此后悔。我认为上大学本来可以使我少犯很多错误。在资深教师的指导下,你会学习得更快。如果没人给你领路,你会浪费许多时间去钻死胡同。”
“也许你是对的。我倒不怕犯错误。也许在某一条死胡同里,我可以找到符合目标的东西。”
“你的目标是什么呢?”
他犹豫了片刻,才说:“问题就在这里。我还不十分清楚。”
我没说话,我觉得根本就无话可答。我从很小的时候就一直有清晰明确的目标,所以对他的说法有些恼火;但我责备自己;我有一种感觉,我只能将之称为直觉,我感觉在这孩子的灵魂里有某种迷乱的奋争,究竟是尚未成熟的想法,还是朦胧感受的激动,我也说不清,这种东西使他充满不安,促使他奔向他不知道的方向。他不可思议地激起了我的同情。在这之前我并未听他讲多少话,直到现在我才意识到他的声音是悦耳的。它很有说服力。它像镇痛的香膏。当我想到这一点,想到他那讨人喜爱的笑容,想到他那对乌黑眼珠的眼神,我就完全理解伊莎贝尔对他的爱了。他身上确实有某种东西非常可爱。他转头望着我,一点也不窘迫,但他眼睛里有一种神态,既是探究,也是逗乐。
“昨晚我们出去跳舞以后,你们谈论我了,我猜得不错吧。”
“部分时间是谈你。”
“我想这就是鲍勃叔叔被迫来共进晚餐的原因。他是讨厌出门的。”
“听说有人为你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职位。”
“极好的职位。”
“你打算接受?”
“我不会接受。”
“干吗不接受呢?”
“我不愿意。”
我在介入一件与己无关的事情,但我突发奇想:正因为我是来自国外的陌生人,莱雷才不忌讳对我讲这件事情。
“嗯,你知道,人们对什么都不在行的时候,就去当作家。”我轻笑着说。
“我没才能。”
“那么你想干什么呢?”
他对我一笑,灿烂而迷人。
“游手好闲。”他说。
我不禁大笑。
“我可不认为芝加哥是世界上最适合游手好闲的地方。”我说,“好吧,我不耽误你读书了。我要去看看《耶鲁季刊》。”
我起身了。我离开图书馆时,莱雷仍在聚精会神地读威廉·詹姆斯的那本书。我在会所里独自一人吃了午饭,由于图书馆里很安静,我又回到那里抽雪茄,这样可以看看信,写写信,打发一两个小时。我没料到莱雷仍在埋头读书。看样子我离开后他一直没挪窝。下午4点钟我离开图书馆时,他还在那里。我为他具有明显的专注力而感到震惊。他没注意到我去而复来。下午我有许多事要办,没有返回布莱克斯顿,直到该换衣服赴宴时才回到那里。一路上我的心为好奇的冲动所占据。我又一次拐到会所,走进图书馆。这时候图书馆里人很多了,在看报纸之类的读物。莱雷仍然坐在那把椅子上,还是专注于那本书。怪人!
我初遇埃略特时,只是一个普通的年轻作家,他没把我放在眼里。他对人的面孔能做到过目不忘,无论在哪里跟他邂逅,他都会和我热情握手,但未表露加深交往的意向。打个比方,如果我在歌剧院遇见他,他正和一位上流人士在一起,他就太容易看不见我了。但是,紧接着我就在剧作方面有了一鸣惊人的成就,很快我就发现,埃略特对我亲热多了。有一天我收到他的请帖,邀我去克拉里治饭店午餐,那是他在伦敦时的住所。这是个小型聚会,没什么要人参加,我的想法是,他在试探我。但从那以后,由于我的成功给我带来了许多新朋友,我见他的机会就更多了。此后不久,我在巴黎度过了秋日里的几周,在一位共同的相识家里遇见了他。他问我住在哪里,一两天后我又收到午餐邀请,这一次是在他的公寓里。到达后,我吃惊地发现,这是个档次相当高的聚会。我不禁笑了。我知道,他以准确无误的社交理解力,已经意识到,作为一名作家,我在英国社交界是无足轻重的,但在法国,一名作家仅仅因为他是作家,就会备享尊荣,而我就是如此。在接下来的那些年里,我们的关系变得相当密切,却没有发展为友谊。我怀疑埃略特·坦普尔顿是否可能做朋友。他对人品毫无兴趣,只看重其社会地位。我偶尔到巴黎,他偶尔到伦敦,每逢他需要补充宾客,或者他不得不款待美国游客时,他总是邀请我赴会。我猜想,那些美国游客,有些是他的老主顾,有些是拿着介绍信来找他的陌生人。他们是他背负的十字架。他觉得他得为他们做点什么,但又不愿让他们会见他那些显赫的朋友。打发他们的最好办法当然是请他们吃顿饭,领他们看场戏,但这也往往是棘手的,因为往后三周他每晚都腾不出身来,而且他知道那些人是很难就此满足的。由于我是个作家,翻不起大浪,他不介意告诉我他在这种事情上的难处。
“美国人乱写介绍信,一点也不体谅别人。我并不是不愿意见那些推荐来的人,可我真是不懂,干吗要把他们强加给我的朋友!”
为了弥补招待上的不周,他把大篮的玫瑰花与大盒的巧克力送给客人,但有时他还得加码。就是在那时,在他对我讲了心里话之后,他有几分天真地请我去参加他组织的聚会。
“他们很想认识你,”他在邀请函里恭维我,“某某夫人很有教养,你写的书她全读过。”
某某夫人会告诉我,她非常爱读我的那本《佩林先生与特瑞尔先生》,并祝贺我发表剧本《软体动物》。
那天晚上我去滨湖路的一幢石头大楼赴宴。那房子看上去好像建筑师原想把它盖成一座中世纪城堡,中途变了主意,决定把它改建为瑞士的山地农舍。这是一个盛大的聚会,当我走进宽敞豪华的客厅时,发现其中布置有塑像、棕榈、枝形吊灯、早期绘画大师的作品,以及铺了厚软垫的家具。我很高兴地看到至少有几个我认识的人在场。亨利·马图林把我介绍给他那瘦小、糊涂、脆弱的妻子。我向布莱德雷夫人和伊莎贝尔问了好。伊莎贝尔穿一身红绸子礼服,跟她的一头黑发和神采奕奕的淡褐色眼睛很相配,所以她显得很漂亮。她似乎兴致很高,谁也不会想到她刚刚有过烦心的经历。她跟围在她身边的两三个小伙子欢快地交谈,格雷就是其中之一。进餐时我和她不同桌,我看不见她,但后来,在我们男人慢吞吞没完没了地喝了咖啡、饮了烈酒、抽了雪茄过后重又回到客厅时,我有了和她说话的机会。我对她了解太少,没法直接谈论埃略特告诉我的那些事情,但我有个我认为她会爱听的话题可谈。
“早两天我在会所见到你那位小伙子了。”我漫不经心地说。
“哦?是吗?”
她的口气和我一样漫不经心,但我察觉到她立刻警觉了。她的眼睛里有了提防的神色,我认为自己从中看出了一些不安。
“他当时在图书馆看书。他的专注力使我印象很深。我10点刚过进去时他在看书,我在午餐后回去时他还在看书,我出门吃晚餐时再次拐进去时他仍在看书。我想差不多十来个钟头他都没有离开椅子。”
“他看的是什么书?”
“威廉·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
她垂着头,使我无法知道我的话对她有何影响,但我觉得她既困惑又放了心。这时主人找我去打桥牌,散场时伊莎贝尔和她母亲都已经走了。
10
两天后我去向布莱德雷夫人和埃略特告别。我看到他们坐着喝茶。我到后不久,伊莎贝尔也进来了。我们谈了谈我即将开始的旅行。我感谢他们在我居留芝加哥期间对我的友好款待,当我觉得该离开的时候到了,便起身告辞。
“我送你到药店那儿,”伊莎贝尔说,“我刚记起我要买一样东西。”
布莱德雷夫人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下次你见到亲爱的玛格丽特皇后时,一定要代我问候她,好吗?”
我没有再次声明我并不认识那个令人敬畏的女人,而是满口答应说我一定会办到。
我们走上大街之后,伊莎贝尔含笑斜睨了我一眼,问道:“你能喝冰激凌汽水吗?”
“可以试试。”我谨慎地回答。
在我们到达药店之前,伊莎贝尔没有再说话,而我无话可讲,也沉默着。我们走进店里,坐在桌边铁丝网靠背和扭铁丝腿的椅子上。这种椅子坐着很不舒服。我要了两份冰激凌汽水。有几个人在柜台那边买东西;两三对男女坐在别的桌子旁,但他们忙着谈他们自己的事情。从各方面看来,我们是单独相处。伊莎贝尔装出满足的神态,用一根长秸秆吸汽水,我点起一根香烟等着。我觉得她很紧张。
“我想跟你谈谈。”她突如其来地说。
我笑着回答:“我猜到了。”
她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阵,说道:“前天夜里在萨特兹韦特家,你为什么讲关于莱雷的那些话?”
“我觉得你会感兴趣。我忽然想到你可能并不完全了解他关于闲荡的想法是怎么回事。”
“埃略特舅舅太多舌啦。当他说他要到布莱克斯顿去跟你聊天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会把一切都告诉你。”
“你要知道,我们认识好多年了。谈论别人的事情能给他许多乐趣。”
“正是。”她笑了,但笑容只是昙花一现。她盯着我,眼神很严肃,接着说:“你觉得莱雷怎么样?”
“我只见过他三次。他似乎是个很好的孩子。”
“就这么多吗?”
她声音里带着忧伤。
“不,不能说就这么多。我很难说;你知道,我对他了解得很少。当然,他有魅力。他谦虚,友好,文雅,非常打动人。他这么年轻,却很沉着。他跟我在这里遇见的其他男孩都不大一样。”
当我如此摸索着把我自己脑子里并不明晰的印象组织成语言说出来的时候,伊莎贝尔专注地望着我。我讲完之后,她轻轻叹了口气,如释重负,接着对我迷人而近乎顽皮地一笑。
“埃略特舅舅说,他往往为你的观察力感到惊奇。他说很少有什么事情能逃过你的法眼,不过你作为作家的巨大资本就是你的判断力。”
“我能想到一种更有价值的品质,”我冷冷地回答,“例如天才。”
“你知道,我没有人可以谈论这些。妈妈只能以她自己的观点来看事情。她希望我的将来有保障。”
“那很自然,对吧?”
“而埃略特舅舅只从社会角度看问题。我自己的朋友,我是指我的同代人,认为莱雷是个失败者。这太叫人伤心了。”
“当然。”
“他们并不是对他不好。谁都会不由自主地对莱雷好。可他们把他当作笑料。他们总是拿他打趣,而他似乎不在乎,这就使他们恼火了。他只是笑。你知道现在是什么状况吗?”
“我只知道埃略特告诉我的那一些。”
“我可以把我们去马文时的真实情况告诉你吗?”
“当然可以。”
我现在复述伊莎贝尔的叙述,部分依据自己对她当时说话的记忆,部分借助于我的想象。但她跟莱雷之间的一番交谈很长,我可以肯定,他们所说的话,比我现在打算重述的要多得多。我认为,就跟人们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做的一样,他们不仅会说很多不相干的话,还会把同一件事说了一遍又一遍。
伊莎贝尔醒来后,看到天气晴朗,便打电话给莱雷,告诉他,母亲要她去马文为她办点事,请莱雷开车送她去。除了她母亲叫尤金装进篮子里的那一暖水瓶咖啡以外,她为防不足,添加了一暖水瓶的马天尼酒。莱雷的跑车是刚到手的,他很为这辆车自豪。他喜欢开快车,他开车的速度使两人都很兴奋。他们到达后,伊莎贝尔量了待换的窗帘,莱雷记下尺寸。接着他们把午餐摆在门廊里。门廊四面挡风,而深秋初冬季节的阳光令沐浴者感到舒畅。那所房子建在一条土路边,没有新英格兰老木屋的雅致,你要说它的好话,最多只能说它宽敞,住着舒服。但是从门廊里你可以看到一片悦人的景色,一座盖了黑屋顶的红色大谷仓,一片古老的树林,林子后面是一望无际的棕色田野。这风景是单调的,但岁末的阳光和热烈的色彩在当天赋予它一种亲切的美。开阔地里有一种愉悦伸展在你眼前。它在冬日一定是寒冷、阴沉、荒凉的,在三伏天则必然是干燥、炙灼而闷热的,惟有在这一天它却不可思议地令人兴奋,因为无垠的风景在召唤灵魂去冒险。
他们和所有健康的年轻人一样享受午餐,他俩在一起感到幸福,伊莎贝尔倒咖啡,莱雷点燃烟斗。
“现在直说吧,亲爱的。”莱雷说这话时,眼里现出顽皮的微笑。
伊莎贝尔吃了一惊。
“直说什么?”她问道,脸上尽可能装出无知的表情。
莱雷嘿嘿一笑,说道:“你要把我当十足的傻瓜吗,亲爱的?要是你母亲对客厅窗户的
尺寸不是知道得一清二楚,我就吃掉我这顶帽子。你要我开车把你送到这里不是为这事。”
伊莎贝尔恢复了镇静,对他嫣然一笑,说:“也可能是我觉得我俩单独在一起度过一天会很有意思。”
“有可能,但我认为不是这样。我猜想,埃略特舅舅已经告诉你们,我推辞了亨利·马图林的聘请。”
他说得快活而轻松,伊莎贝尔发现以同样的语气谈下去倒也方便。
“格雷一定失望极了。他觉得有你和他一起工作真是太棒了。迟早你得沉下心来工作,闲得越久就越不想工作。”
莱雷抽着烟斗,看着伊莎贝尔,温柔地笑着,所以伊莎贝尔弄不清楚他是当真还是开玩笑。
“你可知道,我有个想法,我这一生想做更多的事情,不想卖卖债券了事。”
“那很好啊。进律师事务所,或者学医。”
“不,那些我也不想干。”
“那你想干什么?”
“闲荡。”
“莱雷,别开玩笑。这是正经不过的事情!”
伊莎贝尔声音发颤,眼里噙满泪水。
“别哭嘛,亲爱的。我不想让你伤心。”
莱雷走过去,坐在伊莎贝尔身旁,搂住她。莱雷的声音里有一种使她心碎的温柔,她再也止不住眼泪。但她擦干眼睛,露出勉强的微笑,说:“你说不想让我伤心,说的倒轻巧。可你就是让我伤心了。你知道,我爱你。”
“我也爱你,伊莎贝尔。”
伊莎贝尔深深地叹了口气,接着挣开莱雷的臂膀,抽出身子,说道:“让我们都明智一些。男人总得工作,莱雷。这关系到自尊。这是个年轻的国家,男人有义务参加国家活动。早两天亨利·马图林还在说,我们开始了一个新时代,会使过去的成就显得微不足道。他说他看不出我们的发展会有止境,他相信到150年我们就会成为世界上最富有、最伟大的国家。你不认为这极为令人振奋吗?”
“极为振奋。”
“年轻人从未有过这么好的机会。我原以为你会自豪地参加摆在我们面前的工作。这是多么美妙的奇遇!”
莱雷轻快地笑了,说道:“我敢说你是对的。阿莫和斯威夫特会制造更多更好的肉罐头,麦考密克将生产出更多更好的收割机,亨利·福特将要出厂更多更好的小汽车。人人都会变得越来越富有。”
“为什么不呢?”
“正如你说的,为什么呢?金钱恰巧引不起我的兴趣。”
伊莎贝尔咯咯地笑着说:“亲爱的,别说傻话了。人没有钱就不能生活。”
“我有一点钱。这就使我可能干我想干的事情。”
“闲荡?”
“是的。”莱雷笑着回答。
“莱雷,你真叫我为难!”伊莎贝尔叹息着说。
“对不起。要是我有法子,我不会为难你。”
“你有法子。”
莱雷摇摇头。他沉默片刻,陷入深思。当他终于开口时,说的话使伊莎贝尔大吃一惊。
“人死了以后,那僵死的模样真是可怕!”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伊莎贝尔焦急地问。
“就是那个意思。”他对伊莎贝尔报以伤心的一笑,“当你一个人在空中飞行时,你会有很多时间思考。你会有奇怪的想法。”
“什么样的想法?”
“模糊的,”他笑着说,“支离破碎的,混乱的。”
伊莎贝尔对此思索了一阵,又说:“如果有了工作,这些想法就会理出头绪了,而你也就神志清醒了。你不这样认为吗?”
“我想到了这一点。我起过一个念头,我可以去当木匠,或者修汽车。”
“噢,莱雷,人们会以为你疯了!”
“那很重要吗?”
“对我而言,是的。”
沉默再一次落到他们头上。这次是伊莎贝尔打破沉默。
她叹了一口气,说:“你和去法国以前的那个你大不相同啦。”
“那不奇怪。当时我遇到很多事情,你懂的。”
“例如?”
“哦,就是偶然发生的普通事件。我在陆军航空兵团最好的朋友因为救我而被打死了。我无法轻易地忘掉此事。”
“给我说说,莱雷。”
他看着伊莎贝尔,眼里含着深切的悲痛。
“我不愿谈这个。这毕竟只是一件平常事。”
伊莎贝尔生性容易动情,她眼里又噙着泪水。
“你不快活吗,亲爱的?”
“不,”莱雷笑着回答,“唯一令我不快活的事情,就是我弄得你不快活。”他握住伊莎贝尔的手,伊莎贝尔触到他那只紧握着自己的坚定有力的手,感到了一种强烈的友好,一种非常亲密的挚爱,致使她不得不咬住嘴唇,以免自己哭出来。“我认为在我对事情有了定见之前,我是找不到安宁的。”莱雷严肃地说。他迟疑了片刻,又说:“这很难用语言表达。在想说出来的那一刻,你会感到窘迫。你会对自己说:‘我是谁?为什么要为这事、那事和另一件事伤脑筋?也许这只是因为我是个自高自大一本正经的人。循着常轨行走,顺其自然,不是更好一些吗?’接着你想到一个伙伴,他一个小时前还是生龙活虎,嬉笑开心,而现在却躺在那里死了;这真是太残酷了,太没有意义了。你很难不问自己:生活究竟是怎么回事,它究竟有没有任何意义,它究竟是不是盲目命运的一个悲剧性错误?”
当莱雷用他那极为悦耳的声音讲话时,他时而停顿,好像他在勉强自己来讲他宁可不讲的事情,而又以这般极度痛苦的真诚讲了出来,那么听者是不可能不为之感动的。有一阵子,伊莎贝尔不敢让自己讲话。
“如果你离开一小会儿,会不会对你有所帮助呢?”
伊莎贝尔心情沉郁地提出这个问题。莱雷过了很长时间才回答:“我想是这样。你不想去理会舆论,但这不容易。如果舆论是敌对的,它会在你心里引发敌对情绪,扰乱你的心境。”
“那你为什么不走呢?”
“唉,为了你呀。”
“让我们彼此坦诚相待,亲爱的。如今在你的生活中就没有我的地位。”
“这是不是说你不再想和我保持婚约了?”莱雷问道。
伊莎贝尔颤抖的嘴唇挤出一丝笑容,说:“不,傻瓜!这是说我准备等你。”
“可能是一年。也可能是两年。”
“没关系。也可能要不了那么久。你想去哪儿?”
莱雷热切地看着她,好像努力要看到她内心最深处。她轻松地笑着,以隐藏她那深沉
的悲痛。
“嗯,我想先去巴黎。那里我没有熟人。不会有人干扰我。我以前去过几次巴黎休假。不知为什么,我有一种想法,觉得在那里脑子里那些乱糟糟的事情会变得清晰起来。那是个有趣的地方,它给你一种感觉,在那里你能毫无阻碍地彻底整理你的想法。在那里我想我也许能够看到自己前方的路。”
“要是看不到,你会怎么办?”
莱雷轻笑一声,说道:“那时候我会回过头来依赖于美国人的常识,知其不可而不为,返回芝加哥,找到什么工作就干什么。”
那情景对伊莎贝尔影响太深,她对我讲述时难免动情,她讲完后可怜兮兮地望着我,问道:“你认为我做得对吗?”
“我认为你做了你唯一能做的事情,但我更觉得你心肠极好,极为慷慨,极能体谅人。”
“我爱他,我想使他快乐。要知道,从某方面来说,他出走我并不遗憾。我想让他脱离这种敌意的氛围,不仅是为了他,也是为了我。别人说他永远没出息的时候,我不能责备人家;我为此而恨他们,但我内心深处一直有一种恐惧,担心他们说得对。可别说我能体谅人。我还没有开始理解他的追求。”
“也许你是用你的心而非以理智去理解他的,”我笑道,“你干吗不马上嫁给他,和他一块去巴黎?”
伊莎贝尔眼里飘过一抹笑影。
“那是我求之不得的事情。但我不能那样做。你知道,尽管我不愿承认,但我的确认为他离开时最好还是不要带着我。如果尼尔森博士所言不虚,莱雷仍然余惊未消,那么新环境、新兴趣就能治好他。当他恢复平衡以后,他会回到芝加哥,和其他所有人一样干事业。我不愿嫁给一个无所事事的人。”
伊莎贝尔是被按照某种方式培养长大的,她接受了灌输给她的那套原则。她并不考虑钱,因为她从来不知道没有了她所需要的一切是个什么滋味,但她本能地意识到钱的重要性。金钱意味着权力、影响和社会地位。男人应该挣钱,是既自然又明白的事情。那是他在日常生活中的工作。
“你不了解莱雷,我并不惊讶,”我说,“因为我能肯定他也不了解他自己。他不爱讲他的目标,可能是因为他自己也看不清楚。听着,我不怎么了解他,我只是揣测:他是不是在寻找一样东西,但又不知那东西是什么,或许他甚至还不能肯定这东西是否存在?或许,战争期间他不论遭遇了什么,那件事一直使他不得安宁,让他无法自拔。你不觉得他是在追求一个藏在未知云端里的理想么?就像是一位天文学家在寻找仅仅是数学运算告诉他会存在的星球?”
“我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折磨他。”
“折磨他的灵魂?可能是他有点儿害怕自己。可能是他不相信心灵之眼隐约看到的景像是真实的。”
“他有时给我一种怪异的印象;他使我觉得他像一个梦游者,突然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醒来,想不出他在什么地方。在战前他正常极了。他可爱的地方之一,便是他对生活有巨大的热情。他迷糊而快活,和他在一起真是开心;他那么可爱那么滑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使他改变得这么厉害?”
“我猜不出。有时候一件很小的事情会对你产生大得出乎意料的影响。这取决于当时的环境和你的心情。我记得在万圣节,即法国人的亡灵节,我去一个乡村的教堂做弥撒,德国人刚打进法国时,曾到那教堂骚扰过一阵。教堂里挤满了军人和身着黑衣的妇女。墓地里有一排一排的木头小十字架,当悲伤肃穆的仪式进行时,女人哭泣,男人也哭泣,我有一种感觉:那些躺在小十字架下边的男人,比我们活着的人好过一些。我把这种感觉告诉一位朋友,他问我是什么意思。我无法解释,我看出他认为我是个十足的傻瓜。我还记得,在一次战斗后我见到一堆法国军人的尸体,一个压一个地堆着。他们好像破了产的木偶戏班子里的牵线木偶,被凌乱地堆放在积满灰尘的角落里,因为他们再也没有用处。我那时的想法和莱雷对你说的完全一样:死去的人显得没有一丝生气。”
我不想让读者以为我在故弄玄虚,隐瞒莱雷在战争期间究竟遇见了什么事情,使他受到如此深刻的影响,以便在方便的时候把秘密说破。我想他从未对任何人说过。不过,多年以后他倒是对一个名叫苏珊·鲁维埃的女人讲了那个为了救他而付出生命的年轻飞行员的情况。我和莱雷都认识苏珊,她对我复述了莱雷的话,因此我只能做间接的转述。我的转述是对她讲的法语进行翻译。莱雷显然和他那个中队里的另一个男孩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苏珊只知道别人拿那个男孩打趣所取的绰号,莱雷讲到他的时候用的就是这个绰号。
“他是个红头发的小伙子,爱尔兰人,我们常叫他帕奇。”莱雷说,“他比我所认识的人都要精力充沛。老天!他真是精力充沛!他的脸长得滑稽,笑起来也滑稽,只要看他一眼你就会笑。他是个冒失鬼,会做一些最疯狂的事情;他老是惹上司发火。他天不怕地不怕,当他九死一生地脱离危险之后,他会笑得满脸开花似的,好像那是世界上最有趣的玩笑。但他是个天生的飞行员,一到空中他就沉着而机警。他教了我很多东西。他比我大一点,把我放在他的羽翼之下;这确实有点好笑,因为我比他高了足足六英寸,如果打起架来,我会把他揍得半死。有次在巴黎,他喝醉了,我怕他闹事,就揍了他。
“我进中队之后,觉得有点不能适应,我担心自己不行,但他说几句玩笑话就鼓起了我的自信心。他觉得战争很好玩,他并不恨德国兵;他喜欢打仗,和德国兵打仗使他高兴得要命。打下德国人的一架飞机,他觉得只是个恶作剧而已。他脸皮厚,放肆,没有责任心,但他身上有一种坦诚,使你不禁会喜欢他。他会把自己的最后一分钱给你花,也会花掉你的最后一分钱。如果你感到孤独,想家了,害怕了,我有时就是这样,他看得出来,他那张难看的小脸就会笑得满脸褶皱,他会说出有针对性的话,使你的情绪恢复正常。”
莱雷叭叭地抽烟斗,苏珊等着他往下说。
“我们常常说谎,以便能同时请到假,我们一到巴黎,他就撒起欢来。我们过得太惬意了。3月初,那是在118年,我们得到几天假,我们事先订了计划。我们准备什么都要玩一玩。在我们动身的前一天,我们奉命飞过敌人的防线侦察敌情,然后回报。突然,砰,我们撞上了几架德国飞机。我们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就置身于混战之中了。一架敌机从我后边追来,但我先开火了。我想看看他是否已被击落,这时我从眼角里看到又有一架敌机咬着我的尾巴。我俯冲,想摆脱它,但他像闪电一样冲来,我想我完了;这时我看到帕奇像一道电光向他冲下来,把所有的火力向他射去。他们招架不住,逃跑了,我们返航。我的飞机受了重创,我勉强飞回了机场。帕奇比我先回机场。我从飞机里爬出来时,他们刚把他抬出飞机。他躺在地上,大家在等救护车开来。他一见我就咧嘴笑了。
“‘我把咬住你的那个家伙干掉了。’他说。
“‘你怎么啦,帕奇?’我问道。
“‘噢,没什么。他伤了我。’
“他的脸色像死人一样苍白。突然他脸上显出奇怪的表情。他刚明白他要死了,他过去从没有过可能死去的念头。大家没来得及制止他,他已经坐了起来,哈哈大笑。
“‘瞧,我给报销啦!’他说。
“他倒下去,死了。他才二十二岁。他本来打算在战后回爱尔兰娶一个姑娘。”
在我和伊莎贝尔谈话的第二天,我离开芝加哥去了旧金山,然后从那里乘船前往远东。
第二天晚上,我在电话里拒绝了埃略特来接我,非常安全地来到了布莱德雷夫人的家里。我迟到了一点,因为有人来看我,所以耽搁了。我上楼时听见客厅里闹哄哄的,以为这一定是个大型聚会,出乎意料,我发现连我在内才有十二人。布莱德雷夫人身穿绿缎衣服,白色硬领上镶着小粒珍珠,非常雍容华贵。埃略特穿着他那身剪裁得当的无尾礼服,显出谁也模仿不来的风雅。他跟我握手时,我感到各种阿拉伯香水的气味冲鼻而入。我被介绍给一个有点发胖的高个子男人,他生着一张红脸,很不自在地穿着晚礼服。他就是尼尔森博士,但在当时那个头衔对我毫无意义。其余的宾客都是伊莎贝尔的朋友,但他们的名字我是听过就忘。女的年轻漂亮,男的都年轻强健。除了一个男孩以外,没有谁给我留下任何印象。我之所以记得那个男孩,只是因为他个头很高,块头很大。他的身高肯定有六英尺三四,肩膀宽厚。伊莎贝尔显得很漂亮,穿着白绸衣,一条紧身长裙遮住了胖腿,外衣的样式表明她的胸脯已发育丰满,裸露的双臂稍嫌肥胖,但脖子却很可爱。她很兴奋,两只丽眼闪闪发光。毫无疑问她是个非常漂亮而又性感的年轻女子,但很明显的是,如果不加留意,她会变得肥胖而失去身段。
进餐时,我发现我的位子介于布莱德雷夫人和一个腼腆乏味的女孩之间,她似乎比其余的人还要年轻。就座以后,为了打破拘束,布莱德雷夫人解释说,这女孩的祖父母住在马文,她和伊莎贝尔曾是同学。她名叫索菲,这是我唯一听到被提及的名字。餐桌上很多人斗嘴打趣,每个人都扯着嗓子讲活,哄笑连连。他们好像彼此非常熟悉。当女主人没跟我谈话时,我试图跟邻座的女孩交谈,但不很成功。她比其余的人娴静多了。她不漂亮,但她的脸蛋很有趣,鼻子小翘,嘴宽,眼睛是绿蓝色,头发是沙黄色,发式简单。她很瘦,胸脯几乎跟男孩一样扁平。不停的打趣也会使她发笑,但笑得有些勉强,使你觉得实际上她并没被逗乐,而是假装被逗乐了。我猜她是在努力显得合群。我弄不清她是有点笨,还是仅仅因为过分胆怯,我试了种种话题,她都不接茬,我没有更好的话题可讲,便请她告诉我在座的人都是谁。
“嗯,你认得尼尔森博士,”她说着,指了指坐在布莱德雷夫人另一边和我正对面的那个中年男人,“他是莱雷的监护人。在马文他是我们的医生。他很聪明,他为飞机发明谁都用不上的装置,他不干这事的时候,就会喝酒。”
讲到这里,她那浅色的眼睛闪了一下光,这使我感到,她不像我起初想象的那么简单。她继续给我介绍一个又一个年轻人的名字,告诉我他们的父母是谁,在介绍男孩时,她会介绍他们上过什么大学,如今在干什么工作。她讲解得非常明白。
她会说“她很可爱”,或者说“他高尔夫球打得很好”。
“那个粗眉毛的大个子是谁?”
“那个么?噢,那是格雷·马图林。他父亲在马文的河边有一幢好大的楼房。他是我们那儿的百万富翁。我们为他感到很自豪。他给我们上课。马图林、霍布斯、雷纳和史密斯。他是芝加哥最富有的人之一,格雷是他的独生子。”
她在讲那一串名字的时候,语调里带有一种有趣的嘲讽,所以我以好奇的目光看了她一眼。她感觉到了,脸红了。
“再给我讲讲马图林先生吧。”
“没什么可讲了。他有钱。他备受尊敬。他在马文给我们盖了一座新教堂,他给芝加哥大学捐了一百万美元。”
“他儿子是个帅小伙。”
“他人很好。你决想不到他祖父是个住棚屋的爱尔兰人,他祖母是一家饭馆里的瑞典女招待。”
格雷·马图林并不帅气,只是引人注目。他模样粗糙原始,鼻子短平,嘴唇肉感,肤色就是爱尔兰人的那种红色。一头厚密的黑发乌光发亮,浓眉下是一双清澈湛蓝的眼睛。他虽然块头很大,身材却很匀称,如果脱光衣服,肯定是标准的男子形象。他明显力气很大。他的男子气概引人注目。他使得坐在他身边的莱雷显得弱小,其实莱雷只比他矮了三四英寸。
“很多人爱慕他,”我那害羞的邻座说,“我知道有几个女孩为了得到他,只要不是杀人什么都肯干。但她们还是轮不上。”
“为什么轮不上?”
“你什么都不知道,是吗?”
“我怎么会知道呢?”
“他非常爱伊莎贝尔,爱得晕头转向,而伊莎贝尔却爱着莱雷。”
“他为什么不去争一争,把莱雷赶走呢?”
“莱雷是他最好的朋友。”
“我想这就难办了。”
“像格雷一样讲道德的人当然难办。”
我不确定她讲这句话是不是完全认真的,也不确定她的语调里是否有一丝嘲弄。她的神态和举止中没有丝毫玩笑的迹象,但我得到的印象是,她既不缺乏幽默感,也不缺乏机灵。我不清楚她在和我交谈时究竟在想些什么,但我知道我是永远也弄不明白的。她显然对自己没有把握,我感觉到她是一个独生孩子,跟比她大得多的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她身上有一种质朴,一种不可见性,对我产生吸引,不过,如果我有关她过得相当孤独的想法没有弄错的话,那么我猜想,她一直在悄悄地观察和她一起生活的那些长者,并对他们形成了明确的看法。我们这些成年人,很少想到小孩对我们的评判是多么无情,又是具有怎样的洞察力!我再次盯着她那双绿蓝色的眼睛。
“你多大了?”我问道。
“十七岁。”
“你读书多吗?”我冒然问道。
但她还没来得及回答,布莱德雷夫人要尽主人之谊,讲了几句话使我不得不去应答,我
还没来得及摆脱与她的交谈,晚餐就结束了。年轻人一窝蜂似的离开,前往他们要去的地方,剩下我们四人上楼到了客厅。
我惊讶我竟然会受邀参加这次聚会,因为在东拉西扯了一阵之后,他们谈起了我认为他们本该宁愿在私底下讨论的事情。我无法决断怎么做才是慎重之举,究竟是应该起身离开,还是作为一个公众无私的听众,留下来会对他们有些用处呢?讨论的问题,是莱雷不愿意去工作的怪毛病。引发这场讨论的导火索,是马图林先生的提议,就是晚餐时在座的那个男孩的父亲,提议把莱雷收进他的事务所。这是一个好机会。靠着能力和勤勉,莱雷可以指望在适当的时候赚大钱。小格雷·马图林热切地希望他接受这个职位。
我不记得大家是怎么说的,但对谈话的主旨我却记忆犹新。在莱雷从法国回来时,他的监护人尼尔森博士就建议他去上大学,但他拒绝了。他有一段时间什么都不想干,是很自然的;他经历过艰难困苦,并曾两次负伤,只是不严重而已。尼尔森博士认为他惊魂未定,最好让他休息到完全恢复为止。可是一周又一周过去了,接着一月又一月地过去了,如今从他脱掉军装时算起已超过一年。原来他在陆军航空兵团干得不错,回来后在芝加哥有了点名气,结果有几位商人给他提供职位。他谢过那些人,但拒绝了。他没说出理由,只说还没有想好要干什么。他和伊莎贝尔订了婚。布莱德雷夫人并不感到意外,因为他们多年来难舍难分,她知道伊莎贝尔爱着这个小伙子。她喜欢莱雷,认为他会使伊莎贝尔幸福。
“伊莎贝尔的个性比他强。她能弥补莱雷的不足。”
虽然他俩年岁都还小,布莱德雷夫人却很愿意让他们马上结婚,但在莱雷开始工作之前她还不打算让他们完婚。莱雷自己有一小笔钱,但哪怕莱雷的钱比现在多十倍,她也会坚持要这么做。就我所知,她和埃略特希望从尼尔森那里弄明白的是莱雷打算干这么。他们要尼尔森运用自己的影响力,让莱雷接受马图林先生给他提供的职位。
“你知道我对莱雷从来没有多大威信。”尼尔森博士说,“哪怕在他小时候,他也是我行我素。”
“我知道。你让他跑野了。他能变得现在这样好,真是个奇迹。”布莱德雷夫人说。
尼尔森博士一直在喝酒,听了此话狠狠地瞪布莱德雷夫人一眼。他的红脸膛更红了几分。
“我多忙啊。我有自己的事情要照料。我收留他是因为他没有别的地方可去,而他父亲是我的朋友。他可不是容易管教的。”
“我不明白你怎能说出这样的活,”布莱德雷夫人刻薄地回答,“莱雷的性情可爱得很!”
“这孩子从不跟你顶嘴,但他想干的还是照样去干,当他把你都气得发疯的时候,他只说一声对不起,而听任你去发脾气,对这样的孩子你有什么办法呢?如果他是我亲生的,我会打他。可他在世上没一个亲人,他父亲把他留给我,是认为我会对他好,我没法对他下手!”
“这可扯远啦,”埃略特有些性急地说,“现在情况是这样:他东游西荡时间够长了;他有个好机会,可以得到一个职位,去了能挣大钱,他要想娶伊莎贝尔,就必须接受这个职位。”
“他得明白,”布莱德雷夫人插嘴说,“在当今的世界上,男人是必须工作的。他现在身强体壮。我们都知道,在世界大战之后,有些男人从战场回来后什么都不干。他们是家庭的包袱,对社会无益。”
这时我插话说:“可是他拒绝人家给他提供的各种职位,他究竟说了什么理由呢?”
“没理由。只说不合他的心意。”
“难道他什么事都不想做吗?”
“显然如此。”
尼尔森博士又端起一杯加冰水的威士忌。他长饮一口,然后看着他的两位朋友,说道:“我可以谈谈我的印象吗?我不敢说我是判断人类天性的行家,但无论如何我从业已有三十多年,我觉得我对人类的天性有所了解。战争确实对莱雷有所影响。他去时和回来时已是判若两人。他不仅是长了年岁。有些事情改变了他的性格。”
“什么样的事情?”我问。
“我不知道。他对战争经历很少谈及。”尼尔森博士转向布莱德雷夫人,“他给你讲过吗,路易莎?”
布莱德雷夫人摇摇头,说道:“没有。他刚回来时,我们曾设法让他给我们讲一些他的冒险经历,但他只是以他独特的方式笑了笑,说没什么可讲的。他甚至对伊莎贝尔也没讲过。伊莎贝尔试了又试,都没从他嘴里问出什么。”
谈话就以这样不佳的方式进行,不久尼尔森博士看了看手表,说他必须走了。我准备和他一起离开,但埃略特硬要我留下来。尼尔森博士走后,布莱德雷夫人为他们拿私事麻烦了我而道歉,说她担心我已经厌烦了。
“但你看得出来,这是压在我心头的一件大事。”她最后说。
“毛姆先生非常持重,路易莎,什么事情你都可以告诉他。我不觉得鲍勃·尼尔森和莱
雷之间是非常亲密的,但有些事情路易莎和我认为最好还是不对他讲。”
“埃略特!”
“你已经对他讲了那么多,剩下的也可以告诉他。我不知道你在进餐时是否留意了格雷·马图林?”
“他个头那么大,很难不注意到他。”
“他是伊莎贝尔的追求者。莱雷不在家期间,他一直非常殷勤。伊莎贝尔喜欢他,如果战争久拖下去,伊莎贝尔很可能已经嫁给他了。他向伊莎贝尔求过婚。伊莎贝尔没答应,也没拒绝。路易莎猜想她是要等莱雷回家后再拿主意。”
“格雷怎么没去打仗呢?”我问。
“他踢足球时伤了心脏。伤不严重,但部队不收他。总之莱雷一回家他就没机会了。伊莎贝尔完全把他拒绝了。”
我不知道他们指望我对此说些什么,于是我什么也没说。埃略特继续陈述。看着他显贵的外表,听着他的牛津腔调,觉得他太像外交部的一名高官了。
“当然莱雷这孩子非常好,他跑去参加陆军航空兵团,真是好样的,但我对人的品性看得很准……”他对我狡黠地微微一笑,第一次对我提到他曾靠买卖艺术品起家,“否则我现在就不会有一大批最好的股票。我的看法是莱雷永远不会有多大出息。他没有值得一提的金钱,也没有地位。格雷·马图林的情况就大不相同了。他拥有古老的爱尔兰好姓氏。这个家族出过一位主教、一位戏剧家,还有几位名将和名学者。”
“这一切你是从哪儿知道的?”我问。
“这种事情大家都会知道,”他漫不经心地回答,“事情上,前几天我在会所碰巧翻了一下全国名人辞典,偶然看到了这个姓氏。”
我认为我没有必要复述进餐时我的邻座对我说过的话,即格雷的祖父是个住棚屋的爱尔兰人,而他的祖母是个瑞典女招待。
埃略特继续往下讲:“我们认识亨利·马图林都有很多年了。他是个大好人,是个大富人。格雷即将进入芝加哥最好的经纪行。他已在世上立足。他想娶伊莎贝尔,不能不承认,为伊莎贝尔着想,他们是绝配。我本人完全赞成这门婚事,我知道路易莎也赞成。”
“你离开美国这么久,埃略特,”布莱德雷夫人干笑着说,“你忘了,在这个国家里,女孩子不会因为母亲和舅舅看中一门婚事就嫁人。”
“这种现象不值得夸耀,路易莎,”埃略特严厉地说,“根据我三十年的经验,我可以告诉你,适当参照地位、财产、门第安排的婚事,不论在哪方面,都胜过恋爱结婚。不管怎么说,法国是世界上唯一的文明国家,要是在法国,伊莎贝尔会毫不犹豫地嫁给格雷;然后,过了一两年,如果她有需要,她会让莱雷当情人。格雷则会将一个出众的女演员金屋藏娇,于是大家都十分快活。”
布莱德雷夫人并不傻。她用调皮而快活的眼光看着哥哥,说道:“这也有不利之处,埃略特,因为纽约的戏剧只在有限的周期内到这里演出,格雷只能把他那金屋的娇客留住一段长度很不稳定的时间。这对各方面来说肯定都是很不安宁的。”
埃略特笑道:“格雷可以在纽约股票交易所买个席位嘛。毕竟,如果你们一定要住在美国,我看不出为什么能够住在别处,却不能住在纽约。”
听他说到这里,我就告辞了。但在走之前,不知道为什么,埃略特问我是否愿意和他一起吃顿午饭,会会马图林父子。
“亨利是美国商人的最好典型,”他说,“我觉得你应该认识他。他为我们照管投资已有好多年。”
我并不很想去做这事,但没有理由拒绝,于是我说我很高兴认识亨利·马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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