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很快就驱散了这些想法,必须快刀斩乱麻。
早分早轻松。
我狠狠甩开他的手,语气厌恶:我都说的这么清楚了,你还有什么不明白?
医生说你快死了,就算成功移植到匹配的心脏,你又能活多少年?
我不想把我的大好年华都浪费在一个短命鬼身上!
盛炀终究是没能挽留住我。
我冷眼看着他从病床上挣扎着摔在地上。
他的脸因为痛楚而变得苍白,可他还是挣扎着向我爬过来。
我看着地上的他,冷冷地说:滚,别像个乞丐一样纠缠我!
你知不知道你很恶心!
盛炀瘫坐在地上,空洞的眼睛里充满了绝望,他浑身都在颤抖。
我有些愧疚,无法再继续听下去,踉跄地离开了病房。
在关上门的那一刻,身后传来一声绝望的哀求:知意,我不治了,我求你别离开我!
我还是走了。
既然要分手,就要彻底地分开。
盛炀还有很多东西在我那里,我打算把这些东西,放到我提前为他租的房子里。
我找了搬家公司,让人把他的东西全部搬空。
直到这间我们一起生活过的房子里,再也没有他的一丝痕迹。
收拾完东西,我打电话,约了盛炀的好兄弟周恒见面。
咖啡馆里,我把租房合同和钥匙扔给他暂时保管。
明知意,你心可真够狠的。
周恒双眸漆黑:你明明知道,盛炀把你看得比什么都重,这个时候分手,你是怕他死的不够快是吗?
我不说话,盯着桌子上的白开水发呆。
姐姐,我要一杯热可可。
一道声音把我思绪拉了回来。
我看向点餐台,那是一个男高中生,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青春洋溢。
我有些恍惚。
他,很像以前的盛炀。
我的思绪不由自主地飘回了过去,陷入更深更久远的梦境中去。
我妈是富豪养在外面的情人,靠着一副年轻美艳的皮囊,十分受宠。
我刚出生那几年,她正是风头无两的时候,生活奢侈糜烂。
她对我很好,无论多晚回来,都要轻手轻脚的走进我的卧室,替我掖好被子。
但好景不长,她生病了,家族遗传病。
病痛迅速蚕食掉她的精气和血肉,不过短短几个月,她就形容枯槁。
富豪风流无情,很快就踹了她。
我妈死了,留给我的只有满墙无用的奢侈品,和一套空荡荡的房子。
我独自一个人生活着,每天活得像个行尸走肉。
直到某个潮湿的雨夜,我捡到了十六岁的盛炀。
他父母在一场车祸中丧生后,他就被亲戚们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
初中结束后,学费开销陡然增大,再也没有亲戚愿意收养他。
他无依无靠,只能在街头流浪。
我还记得,当时他身上穿着破旧的衣服,脚上穿着磨损严重的鞋。
瑟瑟发抖地站在一家便利店门口,大概是因为那里有一盏温暖的灯光。
就这样,我把他带回了家,给他煮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阳春面。
从那以后,我的生活里,多了一个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