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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恨昭昭,聚散皆随风后续

谈笑封侯 著

其他类型连载

“几年不见,装可怜的本事倒是见长了,难怪故意不用祛疤膏,是想博取同情吗?”“就算我当初一气之下,让院方把你当最严重的病人处置,可明轩心软,早就让我跟院长打过招呼了。”“不过是让你做了三年护工而已,明轩被你害得差点毁容,好不容易才恢复,比起他身心受到的创伤,你已经捡了很大的便宜,还有脸在这演戏?!”二姐指向窗外,傅家养的猎犬正在啃咬一根牛骨,口水四溢。“沈星野,你不是喜欢装吗?不是说自己是狗吗?那你就证明给我看,去跟它抢骨头啊,正好你的晚饭也省了。”她以为我会像从前那样,被她欺负时,张牙舞爪地一边揪着她头发,一边让她向我道歉。可我没有任何犹豫,踉踉跄跄地冲出去,和那条猎犬撕打在一起。曾经,我被和十几个有暴力倾向的患者关在一个房间三个月...

主角:沈明轩傅晚晴   更新:2025-03-18 15: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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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沈明轩傅晚晴的其他类型小说《爱恨昭昭,聚散皆随风后续》,由网络作家“谈笑封侯”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几年不见,装可怜的本事倒是见长了,难怪故意不用祛疤膏,是想博取同情吗?”“就算我当初一气之下,让院方把你当最严重的病人处置,可明轩心软,早就让我跟院长打过招呼了。”“不过是让你做了三年护工而已,明轩被你害得差点毁容,好不容易才恢复,比起他身心受到的创伤,你已经捡了很大的便宜,还有脸在这演戏?!”二姐指向窗外,傅家养的猎犬正在啃咬一根牛骨,口水四溢。“沈星野,你不是喜欢装吗?不是说自己是狗吗?那你就证明给我看,去跟它抢骨头啊,正好你的晚饭也省了。”她以为我会像从前那样,被她欺负时,张牙舞爪地一边揪着她头发,一边让她向我道歉。可我没有任何犹豫,踉踉跄跄地冲出去,和那条猎犬撕打在一起。曾经,我被和十几个有暴力倾向的患者关在一个房间三个月...

《爱恨昭昭,聚散皆随风后续》精彩片段

“几年不见,装可怜的本事倒是见长了,难怪故意不用祛疤膏,是想博取同情吗?”

“就算我当初一气之下,让院方把你当最严重的病人处置,可明轩心软,早就让我跟院长打过招呼了。”

“不过是让你做了三年护工而已,明轩被你害得差点毁容,好不容易才恢复,比起他身心受到的创伤,你已经捡了很大的便宜,还有脸在这演戏?!”

二姐指向窗外,傅家养的猎犬正在啃咬一根牛骨,口水四溢。

“沈星野,你不是喜欢装吗?

不是说自己是狗吗?

那你就证明给我看,去跟它抢骨头啊,正好你的晚饭也省了。”

她以为我会像从前那样,被她欺负时,张牙舞爪地一边揪着她头发,一边让她向我道歉。

可我没有任何犹豫,踉踉跄跄地冲出去,和那条猎犬撕打在一起。

曾经,我被和十几个有暴力倾向的患者关在一个房间三个月,充当他们发泄暴力的玩具。

起初,我也挣扎反抗过,可换来的,却是头破血流,浑身被烟头烫得没有一块好肉。

我躺在冰冷的地上,没有食物和水,奄奄一息。

院长笑眯眯地告诉我,这些都是姐姐们和傅晚晴的吩咐。

只要我乖乖的,就不会饿死。

后来我不再挣扎,只为了等那些人高兴,从嘴里吐出一口食物,作为‘奖励’。

三年的折磨,我早就没有任何尊严。

和野狗抢吃的,又算得了什么?

最终,我终于抢到了那块骨头,胳膊和手却被咬的鲜血淋漓。

二姐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出来,嘲讽道:“吃啊,你们狗不是最喜欢啃骨头吗?

你要是不吃,就说明你是装的,我立马把你送回精神病院。”

我因为这句话而恐惧得浑身颤抖,不,我再也不要回到那个地狱!

刚要把骨头往嘴里塞,傅晚晴突然冲过来,用力拍开我的手。

她一把将我薅起,眼中满是怒火“够了,沈星野,你怎么变得这么贱,你是沈家的少爷,谁允许你趴在地上跟狗抢吃的?!”

“你这么喜欢演戏和下跪,等会儿见到明轩,就好好忏悔你的罪孽,别再惹他不开心!”

傅晚晴将我丢进车里,一路开到酒店。

原来今天,是沈明轩的生日,她们包下香江最豪华的酒店,为沈明轩庆生。

刚进大厅,就看见大姐沈星将一条翡翠制成的长命锁戴到沈明轩脖子上,温柔道:“我最亲爱的弟弟,我们沈家唯一的宝贝,姐姐祝你生日快乐。”

我的手用力攥起,指甲陷进肉里。

那条长命锁,是妈妈生前准备送给我的新婚礼物。

妈妈心疼我小时候在外面流浪受苦,亲自选了原石,并亲自设计图样,写下祝词。

只是因为工艺太过复杂,那块翡翠又太过珍贵,必须精心打磨,需要三年之久。

如今三年过去了,妈妈却不在了,项链也戴在了别人的脖子上。

当初我才被送进精神病院,后脚就从护工嘴里,听到妈妈病危的消息。

我趁护工不注意,抢了他的手机,给姐姐们打去电话,求她们再让我看妈妈最后一眼。


在所有人的怒视下,我不顾掌心的疼痛,跪在地上,用碎片疯狂割着自己的脸。

“对不起主人,小狗错了,我该死,都是我的错,我不该伤害明轩少爷。”

“我把自己的脸皮赔给他,我愿意三天不吃饭,不要用电击惩罚我,不要抢走我的器官……”全场哗然,大姐和二姐面面相觑,从彼此眼中看到一丝震惊。

傅晚晴松开沈明轩,死死握住我的手腕,脸色难看:“沈星野,你到底在干什么?

我只是让你向明轩道歉,谁要你割自己的脸,谁要抢走你的器官?!”

“你这样装疯卖傻地伤害自己,是觉得你没错,在向我抗议吗?!”

不等我说话,沈明轩突然惊呼出声:“天啊,这是什么?!”

大屏幕上,突然放出了一条视频。

画面里,男人闭着眼,不着寸缕地躺在一个女人怀里,女人穿着病号服,低头吻着男人。

视频拍的很糊,由于角度的关系,看不清女人的脸,却依稀能辨认出来,里面的男人是我。

全场倒抽了一口凉气:“我要是没瞎,那应该是沈星野吧?

天啊,他不是傅总的未婚夫吗,居然和精神病乱搞,还幕天席地的,太不要脸了吧!”

“看他身上那些痕迹,又黑又紫的,还那么多,肯定不止跟一个人乱搞,好恶心啊。”

沈明轩震惊地捂住嘴:“哥哥,就算你在精神病院寂寞,也不能给晚晴戴绿帽子啊。”

二姐一脚踹向我的后腰,咒骂道:“不要脸的狗东西,我们家的脸都被你丢光了!”

而傅晚晴,脸色早已经黑得能滴出墨来。

她拎起一把椅子,狠狠砸向大屏幕,显示屏应声而碎,变成死寂的黑。

“你们先带明轩去医院,我还有事要办。”

傅晚晴冷冷地交代完,拖着我直奔顶楼客房。

她将我整个人丢进浴缸,抬手拧开花洒,冰冷的水将我浇了个透心凉。

可傅晚晴的声音更冷:“沈星野,好好洗洗吧,你不觉得自己脏吗?!”

“我送你进去,是让你反思自己的罪孽,不是让你出轨背叛我的,你把我傅晚晴当什么了?

王八吗?!”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终于将我从浴缸中拎出来。

脸上的伤口还在不停地渗血,傅晚晴盯着看了半晌,取来一瓶药膏。

黏腻清香的药膏刚沾到我的脸,我却像是触电一般,猛地拍开她的手,尖叫道:“别碰我的脸!”

刚进精神病院时,那些人也说要给我的脸上药。

可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在我的伤口上涂满蜂蜜,然后放出上万只蚂蚁,让它们啃食我的血肉。

直到我愿意称自己为‘小狗’。

从那时候开始,我抗拒往脸上抹一切黏腻香甜的东西。

傅晚晴看着自己通红的手背,忍无可忍地怒吼:“沈星野,你别得寸进尺,我还没跟你算出轨的帐,你倒是给我蹬鼻子上脸起来了,我是你的未婚妻,我不能碰你,那些精神病就可以是吗?!”

“我今天就让你知道,谁才是这世上最能碰你的女人!”


订婚宴当天,假少爷沈明轩衣衫破烂,满脸是血的冲进来,跪下痛哭:“哥哥,你已经让人毁了我的脸,我再也不能威胁到你的地位了。”

“求你不要把我关进精神病院,不要让我和姐姐们,还有晚晴分开好不好?”

大姐瞬间黑了脸,狠狠扇了我三十几个耳光。

二姐当场掀桌,用高脚杯的碎片划花我的脸。

未婚妻傅晚晴直接取消订婚,把血淋淋的我拖上车,关进精神病院。

她们为了给沈明轩出气,让院方把我当最严重的病人处置。

三年里,我被电击了上万次,皮肤焦糊萎缩,浑身上下几乎没有一块好肉。

更狠的是,她们说我得了肾病,强行手术摘除时连麻药都不给我打。

后来……姐姐们哭着求我回家,傅晚晴张罗给我举办世纪婚礼。

我却眨着无辜的眼睛,疑惑不解:“你们是谁呀?!”

……时隔三年,我裹着又破又烂的棉袄,被送进了傅家的老宅。

傅晚晴和我的二姐沈月坐在沙发上,冷漠地看着我。

二姐打量了我一眼,满眼厌恶:“沈星野,你是白痴吗?

大夏天的穿个破棉袄,也不怕捂死你。”

“还有,我不是早就让人给你送过祛疤膏了吗?

为什么你的疤看起来更严重了?

这副鬼样子跑出来,等会儿吓到明轩怎么办?

我看你就是故意恶心人!”

我有些茫然地抬起头,沈星野,已经三年没有人这么叫过我了,竟然觉得好陌生。

傅晚晴在看见我的脸时,眼中闪过一丝烦躁。

她拿出一个奇形怪状的打火机,点燃口中的香烟。

那样特别的设计……像极了电击枪。

我整个人僵在原地,后背爬上密密麻麻的冷汗,那种骨头缝都在疼的感觉仿佛再次席卷而来。

下一秒,我猛地跪在地上,不停地朝傅晚晴磕头:“主人,小狗知道错了,我不该伤害明轩小姐,也不配姓沈,求你不要对我用电击枪,小狗真的错了……”最初,那些人把我摁在床上,一遍遍问我知道错了没有,每问一次,我就要承受一遍电击的痛苦。

后来,他们说我是野种,不配姓沈,沈家的少爷永远只有沈明轩一人,傅晚晴和他才是天生一对,我只配做他们的狗。

三年来,上万次的电击让我形成了肌肉记忆,学会了绝对顺从。

我忘记了姓名,只记得自己是一条卑微的狗。

额头传来剧痛,打火机被丢在我面前。

傅晚晴眉头紧皱:“沈星野,你是在精神病院呆傻了吗?

什么小狗和主人,什么电击枪?”

“睁大你的眼睛好好看看,这只是个打火机而已!”

她将打火机递到我面前,想让我看清楚。

可那太过相似的外形,让我想起无数次被电击枪戳着太阳穴,整个头颅几乎都要被电碎的疼痛。

我猛地推开她的手,不停地作揖,哀求道:“不不不,我不叫沈星野,我叫小狗,我只是一条下贱的狗,求您放过我吧……”傅晚晴愣了几秒,厌恶地推开我:
回答我的只有她们冷漠的声音:“你对明轩做出那么恶毒的事,有什么脸见妈妈?

她就是让你活活气死的!”

“明轩的脸还没恢复,现在把你接回来,他会以为我们偏心,该难过了,再等等吧,你好好呆在那里,反思自己的罪过。”

我终究没能见到妈妈最后一眼。

而这一等,就等了三年。

沈明轩的脸光洁如瑕,见到我,他挽着大姐撒娇:“大姐,人家都被你宠坏了,哥哥回来了,今天也是他的生日呢,你也不说给哥哥准备个礼物,好歹送他点化妆品嘛,哥哥的脸实在是有点儿吓人。”

周围的人听到后,看着我的眼神满是震惊和厌恶:“天啊,这个丑八怪居然是沈星野?

那还是人的脸吗?

好恶心,我刚刚吃的东西都要吐出来了。”

“还是人家沈明轩心善,怕他一个人孤单,特意把他接出来一起过生日,要我说,这种恶毒的东西,就应该让他死在精神病院!”

“这么热的天,开了空调我都出汗,他居然裹着棉袄,别是在精神病院待久了,自己精神也不正常了吧?

能不能让他滚啊,万一把精神病传染给我的宠物狗怎么办?”

大姐板着脸走到我面前,冷哼道:“再好的化妆品,也遮不住你内心的丑陋,毁容脸最适合你这个坏种,有你这样的弟弟,简直是我这辈子的耻辱!”

“你当初伤害了明轩,气死了母亲,也配收到礼物?

来了这么半天都不知道叫人,肚子里的教养都喂狗了,白眼狼一个,一点都没有明轩乖巧懂事。”

这些话犹如冷水般,将我浇了个彻骨。

这样的指控和咒骂,我已经听过无数遍,却再也没有辩解的力气。

我也曾像个无助的孩子,哭着喊姐姐救我,傅晚晴救我!

院长一边欣赏我痛苦的表情,一边恶趣味地给她们打去电话。

在崩溃的哭喊中,我听见她们厌恶的声音:“星野,别装了,你这种人,什么时候哭过?

声音又假又难听,明轩刚做完脸部恢复手术,疼得难受,我还要哄他睡觉,没空陪你演苦肉计!”

“沈星野,你不配叫我们姐姐,我们也没你这么恶毒的弟弟,别再烦我们,否则你这辈子都别想出来!”

为了惩罚我敢跟沈明轩抢姐姐和未婚妻,那些人以我患了肾病为由,强行摘走了我一颗肾,全程没有打麻药。

我在剧烈的疼痛中,感受到身体的一部分被活生生夺走。

我学会了闭嘴,学会了无条件认罪和服从,哪怕我从来都不知道,我到底错在了哪里。

沈明轩嗔怪地看了大姐一眼,笑呵呵地挽住我:“哥哥,过去的事就别放在心上了,我已经原谅你了,咱们永远都是一家人。”

“知道你今天回来,弟弟特意准备了一瓶好酒,想和哥哥一起庆祝生日,我记得哥哥的酒量很好呢。”

沈明轩让人拿来一瓶烈酒,意味深长地看着我。

我下意识捂住后腰,那里,如今只有一颗肾。

喝酒,无异于是要我的命。

我慌乱地摇头:
“不,我不能喝酒,我的身体……”沈明轩顿时红了眼眶,一脸委屈:“哥哥,你是不是还在怪我?

对不起,我当初就该躲起来,让脸烂光,这样就不会连累你进精神病院了。”

他楚楚可怜的模样激起了傅晚晴的保护欲,她凉凉地看向我:“沈星野,你是忘记刚刚我跟你说过的话了吗?

不要惹明轩不开心。”

“我记得沈老夫人在的时候,你没少帮她挡酒,当时能喝,现在就不能喝了?

我看你就是存心给明轩找不痛快,你不喝也行,我现在就让人把你送回去,这辈子也别想出来。”

我猛地抬起头,那些被折磨的场景一一在眼前浮现。

我宁愿死,也不要再回去!

我闭了闭眼,将烈酒灌进嘴里,辛辣的酒精入腹,疼痛在体内蔓延。

直到一瓶酒见了底,我猛地跪在地上,疯狂咳嗽,吐出几口鲜血。

大姐和二姐脸色一变,下意识想要伸出手,沈明轩却赶紧过来扶起我,一脸关切:“哥哥,你没事吧?

你看你,身体不舒服怎么不早说呢?

弟弟担心死了。”

他的手不动声色地伸进棉袄下,牢牢扣住我的后腰。

我浑身一震,那个位置,是我的肾脏被摘除后,留下的刀疤!

他贴近我的耳朵,声音刻薄又得意:“沈星野,被生生挖走一颗肾的感觉好吗?

你还不知道吧,晚晴为了保护我,去年也送了我一只猎狗,小家伙的胃口很好,一点都不挑食呢,什么脏~东~西都吃得下。”

“还有,你妈那个死老婆子是我药死的,谁让她不肯相信你会害我,非要把你接回来呢?

所有挡我路的人,都得死。”

我不可置信地瞪大眼,妈妈是被害死的?!

即便知道沈明轩不是亲生后,她也把她当做亲儿子疼爱,没有半分苛待过,沈明轩怎么能这么狠心?!

沈明轩将我的反应看在眼里,嘴角勾起,尖锐的指尖在刀疤上来回摩擦,切割着我紧绷的神经。

当初那些人怕玩儿出人命,草草将伤口缝合。

可那种剜肉蚀骨的疼痛,却好像永远地留在了那条刀疤上,成为我不可触碰的逆鳞。

哪怕只要轻轻碰上那么一下,都能让我浑身颤抖。

仿佛随时有人会将疤撕开,再次夺走我的某个器官。

我再也忍受不住,一把推开沈明轩,哑声嘶吼:“不要碰我!”

我根本没有用力,沈明轩却尖叫着扑向旁边的香槟塔。

酒杯碎裂的声音接连响起,沈明轩的脸颊被玻璃碎片划出一条血痕。

傅晚晴一把将我推倒在地,数不清的碎片摁进两手掌心,我痛得脸色惨白。

她扶住沈明轩,朝我怒吼:“沈星野,你发什么疯?!”

“刚刚不还卑微地像条狗,这么快就演不下去了?

三年时间还不够你学乖,还想再次伤害明轩吗?

赶紧道歉!”

大姐冲上来,一连扇了我十几个耳光,骂道:“明轩不计前嫌,好心给你过生日,不知道感恩的贱货,居然敢对明轩动手!”

这样的情形,仿佛让我再次回到了精神病院那个暗无天日的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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