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前三天,我躺在暴雨滂沱的泥地里。
丈夫抱着我冲进医院时,我还攥着他送的钢笔。
我天真的以为这伤疤会是我们爱情最深的烙印。
直到麻药刺进脊椎的瞬间,我听见他和医生商量如何让我永远站不起来。
原来残废的不是我的腿,是我信了他七年的那颗心。
他摘了我的子宫,藏了他的孩子,最后连我的名字都要从婚书上剜去。
他的小青梅穿着我的旗袍冲我笑时,我摸着空荡荡的腹部,终于明白这场婚姻从一开始就是座坟墓,葬着我鲜活的身体,养着他偷来的天伦。
我坐着轮椅看他们一家幸福团圆,他们以为我已经变成了一个活死人。
可他们却不知道,断腿的人最擅长的,是爬着活。
……
1980年的这场春雨下得格外黏稠,像扯不断的棉线。
我抱着刚改好的旗袍缩在裁缝店的屋檐下避雨,大红缎子蹭着我的下巴发痒。
婚礼在三天后举行。
林俊辉说镇上新开的照相馆能拍彩色照片,要我把这身行头穿去,“得让全县都知道,我娶的是最顶最漂亮的媳妇”。
货车的远光灯打过来时,我正盯着旗袍领口的盘扣发呆。
林俊辉总嫌我手笨。
昨晚他俯身替我缝扣子,笑着说:“静怡,你这脖子生得白,戴金锁链才衬。”
我笑骂他浪费,心里却盘算着嫁妆匣里那对鎏金耳坠。
那耳坠子可是他托人从省城捎的。
轮胎擦地的尖啸声将我从思绪里扯回。
大红绸缎飞起来的时候,我恍惚看见林俊辉站在裁缝店门口冲我笑,手里晃着两串冰糖葫芦。
直到后腰撞上电线杆,剧痛才后知后觉漫了上来。
雨水灌进我的喉咙,旗袍的下摆缠在倒车镜上,像团被踩烂的杜鹃花。
“静怡!”
林俊辉把我抱起来,雪花膏混着机油的味道直往鼻子里钻。
他的白衬衫上沾了泥,扣子也崩开了两颗。
我想摸摸他的脸,手指却只勾住他胸前的钢笔,那支钢笔还是他当上纺织厂副厂长那天,我拿绣帕子攒的钱买的。
“俊辉,旗袍脏了……”
我听见自己气若游丝。
“傻子,这时候还管衣裳。”
他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