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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醒金手指,我要做人皇林轩赵荀全文免费

分水小胖子 著

其他类型连载

不管怎么说,这李乡绅竟有典史为其站台,这是林轩没有想到的。“不错,后台有典史……”林轩亮了亮鬼头刀。刀光阴冷。“大王……不,不是这般……那典史,收我等乡绅之礼,在县中,捕快也会有所照顾。但周遭村落,乡绅之流,不下数十,我等……甚至连典史大人的面儿都没见过……”李乡绅吓得额头冷汗直流,急忙开口对林轩解释道。这话倒是不假。前些时日,那典史,不但贪财,还贪吃。最喜野味那一股子的膻味。有捕快前来通知,对周遭乡绅所开的山货铺,近日来供应不足情况,大肆威胁。不少铺子,寻得了解决之法。唯独李乡绅,扎根黎村附近,也无什么能人。譬如林铮害了腿,赵荀下落不明,好的猎人,更是凤毛麟角。正是如此。当林轩异军突起,走山本领闻名遐迩之后,李乡绅才会如此巴结林轩...

主角:林轩赵荀   更新:2025-02-13 1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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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林轩赵荀的其他类型小说《觉醒金手指,我要做人皇林轩赵荀全文免费》,由网络作家“分水小胖子”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不管怎么说,这李乡绅竟有典史为其站台,这是林轩没有想到的。“不错,后台有典史……”林轩亮了亮鬼头刀。刀光阴冷。“大王……不,不是这般……那典史,收我等乡绅之礼,在县中,捕快也会有所照顾。但周遭村落,乡绅之流,不下数十,我等……甚至连典史大人的面儿都没见过……”李乡绅吓得额头冷汗直流,急忙开口对林轩解释道。这话倒是不假。前些时日,那典史,不但贪财,还贪吃。最喜野味那一股子的膻味。有捕快前来通知,对周遭乡绅所开的山货铺,近日来供应不足情况,大肆威胁。不少铺子,寻得了解决之法。唯独李乡绅,扎根黎村附近,也无什么能人。譬如林铮害了腿,赵荀下落不明,好的猎人,更是凤毛麟角。正是如此。当林轩异军突起,走山本领闻名遐迩之后,李乡绅才会如此巴结林轩...

《觉醒金手指,我要做人皇林轩赵荀全文免费》精彩片段


不管怎么说,这李乡绅竟有典史为其站台,这是林轩没有想到的。

“不错,后台有典史……”

林轩亮了亮鬼头刀。

刀光阴冷。

“大王……不,不是这般……那典史,收我等乡绅之礼,在县中,捕快也会有所照顾。但周遭村落,乡绅之流,不下数十,我等……甚至连典史大人的面儿都没见过……”

李乡绅吓得额头冷汗直流,急忙开口对林轩解释道。

这话倒是不假。

前些时日,那典史,不但贪财,还贪吃。

最喜野味那一股子的膻味。

有捕快前来通知,对周遭乡绅所开的山货铺,近日来供应不足情况,大肆威胁。

不少铺子,寻得了解决之法。

唯独李乡绅,扎根黎村附近,也无什么能人。

譬如林铮害了腿,赵荀下落不明,好的猎人,更是凤毛麟角。

正是如此。

当林轩异军突起,走山本领闻名遐迩之后,李乡绅才会如此巴结林轩。

生怕得罪了典史大人。

“你们一家的味道,我已记下,我非人,任你们逃到天涯海角,我可用神通之能,寻气而至。”

“日后,我若得了些难以出手的山宝,你在县城之中,帮我出手。”

“若有人问起,你可对人言说,背后有一尊不愿透露身份的武者相助。”

“可若是,你胆敢将我真实信息,透露给他人……呵呵……”

林轩扫了一眼瑟瑟发抖的李夫人和李湘儿。

“吼!”

老黄和老金陡然抬头。

嘴角还在滴血。

最为可怕的,还是老黄,露出獠牙,上面还挂着肉丝。

李家三人惊恐万分。

“咻咻!”

林轩鼻子动了动。

闻到一股子骚味。

再一看。

那李湘儿的裙摆之下,竟流淌出一滩焦黄之水。

林轩顿觉有些头疼。

什么味道?

大海的味道。

有时候……

闻香识途神通,也并非全是好处。

例如,这海鲜商人的气味,就显得过于刺鼻了。

“明白,小人明白!”

李乡绅不断点头。

他没有一丝一毫的怀疑。

毕竟,武者他见过。

可他从未见过类似林轩这般半人半妖的妖怪。

这……

简直就是民间传说之中才有,太过诡异了。

以李家人气味寻人……

寻常武者或许做不到,但此类妖怪,还有什么做不到的?

“当然,若是你遇到了什么麻烦,我也会帮你解决。”

林轩补充一句。

李乡绅面露喜色,脸上的褶子都打开了,忙磕头道谢:

“多谢大王,多谢大王!”

那典史,属于雁过拔毛,广撒网。

真要出了什么事情,哪里会照顾李乡绅多少?

但面前这诡异而又强大的妖怪做靠山,那就不一样了。

林轩记下李乡绅县城内铺子的位置和名字,转身振翅,便打算破空而去。

“大王,敢问……日后小人,如何称呼您啊?”

“妖皇!”

林轩淡淡吐出两个字。

而后连同自己两只封妖,消失于李府……

“呼!”

李乡绅看到林轩离开,身子一软,再也支撑不住,倒在地上,大口大口喘气。

这般恐怖的怪物,李乡绅能够强撑到现在,已经是人中龙凤了。

他一转过头,看到了浑身颤栗发抖的妻女,不由抚其背,柔声宽慰道:

“没事了……没事了……”

妻女反应过来。

心中暗自庆幸,劫后余生。

“呜呜呜……”

“爹,咱家遭劫了……日后,可怎么办啊?”

李湘儿大哭起来。

她早已过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若是李家从此,一蹶不振,那比杀了李湘儿还要难受。

大家闺秀,平日里,因为空闲无活计儿,最喜便是胡思乱想,还有看一些话本小说。

不少小说之中,女主家道中落,不得不卖身,成为窑姐。


林轩闻言,知晓山中之事,只恐瞒不住林铮。

林轩取出包裹。

逐一打开。

露出了赵荀父子的衣物。

“这……”

林铮眸光闪烁。

“父亲,我寻到了一株七两山参,那赵荀父子,见利起心。”

“背后对我下黑手,将我勒死于真人庙。”

“就连老黄,也被他们差点打死。”

林轩眯起了眼睛,语气平静,叙述此间过程。

但这些话,落在了林铮和林月的耳中,却顿觉心惊肉跳,喉头干涸。

“因天色渐晚,他们怕山中瘴气,故此先行下山。”

“却不知,我福大命大,和老黄得食了庙中一枚红色朱果,伤势痊愈,身子骨也强悍了不少。”

“次日,我埋伏在放山之地……”

林轩没有继续说下去,伸出手,做了一个砍头的动作。

林铮父女二人,看着林轩,面露惊色。

他们从来没有想过。

林轩,家中最小的儿子,历来受宠。

却不曾想,眼下做出了杀人的举动。

“这赵荀父子,未免太过歹毒了一点吧?”

林月咬牙切齿,恨意顿生,不过一想到二人生死,林月抿了抿嘴唇,又开口说道:“只不过,这杀人之举……会不会……太过了?”

“砰砰砰!”

林铮将旱烟再度敲击炕头,冷哼一声说道:“过什么?”

“山中凶恶,财帛动人心,若是老二不杀他们,他们知晓老二没死,依旧会想办法杀了老二。”

“一旦东窗事发,那赵家父子,便是所有走山客的公敌。”

老爷子毕竟是老猎户。

刀与火,见了不知多少。

心肠,也比林月这等女儿家更冷一些。

“这个赵荀,当年和村里老猎户学艺之时,便做过此类事情。”

“被我教训了一顿……这么多年,他口碑不错,我还寻思他改了……”

“如此看来,还是因为这利益不够大啊!”

“心不狠,站不稳。”

林铮蹙眉,似有些自责。

毕竟,林轩跟着赵荀上山,他没有阻止。

还好现在结果不错,若是一不小心走岔了。

那他林家,就绝后了。

“对了,二哥,你这是吃了什么果子?竟然如此神异?”

林月对林轩口中,那误食的果子,更为感兴趣。

“我也不知晓啊,当时昏迷苏醒,昏昏沉沉,就看到一枚朱果,还有宝光流动,权当死马当活马医,就没想太多。”

林轩编瞎话,张嘴就来,脸不红,心不跳。

一旁的老黄,露出了鄙夷的眼神。

“这般奇遇……和县城里说书的一般……”

林月美眸之中,星星点点,颇为向往。

正是如花似玉的年纪。

对这等神秘事情,抵抗力降低。

“山中多宝,哪怕是我也认不全,得遇如此神果,这是老二的福分。”

林铮补充说道。

大盛武朝,山泽湖海,入夜便成了害人的魔神。

但同时。

蕴含的造化也是无尽。

有人一步登天,摘得宝药,成为武者老爷,也是常有之事。

哪怕是林铮这种老走山客,眼皮下都是空的,也认不全区区紫雾山的宝贝。

奇遇之事,若是有规律,哪还会有这么多穷苦人家?

“父亲,按照山里的规矩,我还是取走了他们的衣物。”

林轩捧起赵荀父子的衣物。

“嗯。”

林铮深深看了林轩一眼,似在感触,似有惊讶:“山里的事情,谁也说不好,人死如灯灭,连个对峙的机会也没。”

“那赵荀父子,虽无直系,但也有偏远亲戚。”

“若是如实交代,只怕有人闹事,对我林家名声不好,眼下取回了衣物,便说这二人被恶狼咬死便是了。”

“至于……赵荀的猎刀和猎弓,你大可留着,毕竟,若无你,他们连个衣冠冢都立不起来。”

林轩点了点头。

山里,自然有山里的规矩。

走山客有相帮之责。

林轩对待赵荀这种恶人,自然没有这么好心。

之所以取回衣物,也是这一层的考虑。

人杀了便杀了,没必要再给自己抖威风,惹下麻烦。

恶狼所杀,和林某有何相干?

林某可是冒死取回赵家衣物,助其立衣冠冢的大好人啊!

“你似乎变得……成熟了。”

林铮吐出一口浓烟,意味深长地说道。

“所谓,经死劫而性情殊,孩儿在阎王爷那里打了个转,换了个人回来了呗!”

林轩对家人这点疑惑,早有应对之策。

这些说辞,回家之前,已经打过数十遍腹稿。

这话倒是没有让林铮父女怀疑。

古语有云,劫后重生,心性易改。

这事儿,倒也不罕见。

村里便有人,从野兽口中逃生,性情大变。

只不过,大部分都是变得胆小,甚至愚钝。

如林轩这种,变得聪慧的,却是极为少见。

“呵呵,送你上了几年私塾,倒是把你能的……和你老子咬文嚼字儿!”

林铮笑骂一声。

但声音之中,却是充满了欣慰。

孩子,长大了。

而他,老了。

白发悲花落,青云羡鸟飞。

这个家,日后要老二做主了。

老二性格变得沉稳,城府也深了,对于走山客来说,却是天大的保命神通。

怀柔等若怀雷,太仁慈的人,都已经成为大山的养分了。

“哎呀!二哥!方才没瞧见……这……”

“这些,都是你打的么?”

林月突然一声尖叫,蹲下身子,看着老黄身上背着的猎物。

老黄那狗脸一黑。

这都老半晌儿了,才看到么?

你们林家的人一双招子(眼睛),都是摆设么?

六只野兔,五只野鸡。

都被麻绳捆着。

鲜活得很。

林铮也是村里有名的猎户,野兔,野鸡之流,自然也猎过不少。

但哪怕运道不错,一日打个三五只野兔野鸡,也算是好日子。

更多时候,却是空手而归。

哪里有日日有收成的时候?

但林轩第一次入山,山货便如此多,这让林月有些惊喜。

“咕噜!咕噜!”

林月喉头生津,不断吞咽口水。

自从林铮害了腿,上不得山,林月已经有好几日,没有开过荤腥了,五脏庙唱起了空城计,一点儿油水都没。

“赶山,走山……我发现,我好像在当走山客这件事上,颇有天赋啊!”

林轩摸了摸后脑,胡诌了一个借口。

林铮展露出笑容。

林月则是惊喜,又对自家二哥,蒙上了一种崇拜的目光。

首次上山,收获如此多山货。

一只两只,可能是运气。

但这么多……

或许。

林家老二,真的在走山一途,有天赋吧!

“咱老林是打猎的好手,儿子自然随了老子,见怪不怪,宰只野鸡,大家开开荤!”

“厨房里,还有些菌子,整个野鸡炖蘑菇吃。”

林铮咳嗽一声道。

“好嘞!”

林月得了令,提着一只可怜巴巴的野鸡,一溜儿跑了。

林铮抬起头,看着林轩,突然问道:“七两二叶棒槌给我看看!”

林轩从怀中取出包裹住的二叶山参,递给林铮。

林铮看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处理得不错,品相也极佳。”

“去县里坊市的路,你还记得吧?”

林轩长在猎户家,自然记得,当下点头。

“明日,将那七两二叶棒槌卖了,记住!”

“天未亮便去,用今日的山货做掩护,把嘴的门栓给老子扣死咯!”




所谓的村长,在李乡绅面前,还真不算什么。

李乡绅在衙门之中,也有关系。

若触了李乡绅霉头,弹指之间,便可罢黜一村之长。

“武者老爷,连李乡绅都要这般奉承?”

众人心里,不由浮现一个古怪的念头。

纵然知晓武者老爷珍贵。

但乡下人家,贫寒贱薄,哪里知晓武者的真正含义。

但李乡绅这些年,兼并数个村子土地,早已有了威名。

正是这般霸道的地主,却甘愿在林轩面前矮上一头。

亲眼所见,这对黎村人的震撼,不言而喻。

“李老爷,您这话说的……二郎不会怪的……以后咱们都是一家人了……”

黎村长见缝插针,凑上前去,舔着脸插一句话。

李乡绅听到黎村长的话,原本对林铮满脸笑容,面色却陡然一肃。

李乡绅手段不凡,眼线众多,黎村也有他的人。

林家和黎家的事情,他有所耳闻。

只不过,之前林轩,虽然有走山的能耐,却不值得他出手。

但现在……

黎家,可当作李乡绅的“投名状”。

“哼!贤侄,林兄曾对小弟言说,武者当先修胸中三分恶气。”

“咱心有忠义,不惹事,不怕事,但若是有人一而再,再而三,欺压在我等头上……有些人和狗一般,只有打疼了,才知道怕人啊!”

李乡绅眯起眼睛,看向林轩,拉长声音道。

“噗嗤!噗嗤!”

老黄打了一个喷嚏,恶狠狠瞪了李乡绅一眼——

关狗什么事?狗咬你了?

糟糕!

黎村长脚下一软,若非李玉兰和黎芳搀扶,只怕要一屁股坐在地上。

三人脸色煞白。

单单一个林轩成为武者,他们都不敢惹了。

现在,还有一个当地地头蛇,欲讨好林家,为林轩出头。

他们黎家,焉能受得了?

“林某明白。”

林轩对李乡绅点了点头。

倒也没有摆脸,但也没有自称“小侄”。

李乡绅与他,倒也没有交恶。

甚至收了林轩山货,让林轩凑足银两,这才敢叩响逐鹿堂的门。

要不然。

以临川县,城内坊市的规矩——

四进六出。

林轩凑足“二十两”,不知要多久。

但林轩心中知晓,这李乡绅眼下对他示好,乃是因为有利可图。

并非真情实意。

林轩既成了逐鹿堂的武者,哪怕仅仅是学徒,一言一行,也代表着逐鹿堂。

在李乡绅这等地主面前,若是软了脊梁骨,那损耗的,却是逐鹿堂的颜面。

“好!好!”

李乡绅对林轩话语却不以为意,反而连连点头道“好”。

他本不是来认亲的,其目的,是拉近和林家的关系。

林轩这般回应,证明,此事已有发展。

林轩看向黎家一家三口。

眼神如冰,眉眼如刀。

但黎芳却迎着林轩目光而上,反而楚楚可怜。

二人这一眼,林轩顿时明白。

自己成为了武者,黎家和林家,局势反转不假。

但黎芳,更是打定主意,不会和自己“退婚”。

这对黎芳而言。

是一桩天大的机缘啊!

“此女心存蟒雀,有吞龙之欲啊!”

“欲壑难填,害人害己。”

“好……既然尔等喜欢玩这些算计,那林某奉陪!”

林轩心中大定,有了决断,而后开口道:

“方才……林某听到,黎老汉所言,若是退婚,害了黎芳姑娘的清白名声……林某觉得,黎芳姑娘的清白名声,倒确实重要……”

话音落下,黎家面露喜色。

黎芳更是窃喜:

“果然,二郎对我,还是深情不减。”

李玉兰更是喜笑颜开:

“好姑爷,好姑爷……筷子都有磕绊的时候,更何况一家人!”

……

林轩声音陡然洪亮几分,朗声道:


“你们别忘记了,我看那李夫人,也是风韵犹存啊!”

“老子喜欢翻饺子皮,还喜欢吃饺子!”

……

一众土匪,平日里犯案,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生怕被官府抓住,大部分时间,都在帮中藏匿踪迹。

好不容易遇到砸窑的好机会,能够放松一下。

惶不论,这李家母女,大户人家,吃穿用度,皆为上品。

李夫人保养极好,颇有风韵。

李湘儿生得俏丽,桃花初长成。

皮肤白皙,白里透红,楚楚动人。

又是“母女花”,天然有兴奋度加持。

顿时让一众土匪化身饿狼。

“你们……梁成……李某,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

李乡绅气得语不成句,浑身直哆嗦。

与此同时,他也颇为绝望。

在这种时候,他方才明白一个道理——

有钱无拳,无妄之灾。

“可恨,若我李家,有武者庇护,那该多好?”

李乡绅的心头,不由浮现出一个想法。

……

“轰!”

就在此刻。

祠堂屋顶,轰然作响。

瓦片翻飞,露出一个大洞。

一道人影,背生双翅,轰然落地。

一脚将梁成踩在脚下。

“哇!”

梁成口吐鲜血。

原本挨了三十鞭,尚未好全,此刻旧伤加新伤,顿时让梁成昏死过去。

“这是什么东西?怪物?”

“活脱脱一只大雕成精了!”

“妖怪啊!李家来了一只妖怪!”

众土匪看到林轩第二形态——金雕妖躯。

顿时吓得头皮发麻。

“杀!”

林轩冷冷吐出一个字。

裂风金雕——老金,悍然从空中落下,双翅一展,似有驾驭狂风之能,强大飓风,让众土匪,东倒西歪,站立不稳。身化一道金色流光,双翅羽毛隐隐泛着金属锐利,所过之处,见血封喉。

獒犬——老黄,从祠堂正门杀入,身子陡然暴涨,堪比牛犊,龇牙咧嘴,一口一个,狗爪一拍,一个土匪脑袋顿时被爪爆,狗嘴一咬,顿时咬断一人脖子。

“妖怪……带着两只怪物……快跑……快跑……”

原本还嚣张无比的土匪,此刻一个个都吓得魂不附体。

纵然,有些土匪,跟随着黑虎时日长了,学了一些五禽戏残篇,初入了武道。

但那又如何?

在林轩面前,不过就是体型大一点的蝼蚁罢了。

蝼蚁……

依旧是蝼蚁!

“噗嗤!”

“噗嗤!”

林轩身影如电如风,杀伐无度。

手中九环鬼头刀,染血奋战,原本寒气阴冷的刀身,此刻染上了血色,更显诡异。

古人云,十步杀一人。

林轩那是一步杀一人。

纵然不曾学过什么刀法,可凭林轩这妖躯之力。

随便一击,便是两千斤以上的气力,哪怕是刀背砸在人身上。

也让他挫骨扬灰,死生不知。

……

一炷香时间。

祠堂周围的土匪,全都死于非命。

林轩浑身染血,原本金色羽毛,也被猩红血染。

“神獒妖躯,嗅觉更为灵敏,耐力和恢复更强,适合正面搏杀。”

“金雕妖躯,则是速度更快,视觉更好,更有飞行之能。”

林轩脚踏数十人尸体,宛若地狱爬出来的魔神。

但此刻,魔神却在思索,自己这妖皇两种变化之间的区别。

“呕~”

“呕~”

一直到呕吐的声音,不断传来,这才打断了林轩的思绪……

李家一家三口,狂吐不已。

满脸惊恐。

若仅仅是尸体,倒也罢了。

毕竟,土匪杀入李府,所杀的人也不少。

李家三人,自然是见过尸体的。

但……

林轩残暴,大力出奇迹,被他所杀之人,哪有全尸?

而老金和老黄,更非人类。

在一狗一雕心中,根本没有仁义道德的束缚。

肠穿肚烂,头颅捏爆,残肢断臂,血流如注……

它们只求最快杀敌。


三十五两白银和野猪王猛兽之心,作为祭品,被图腾吞噬。

那细犬图案,不断变化,渐化为獒犬之形。

“吼!”

图腾之上,四肢渐渐粗壮,毛发飘逸。

其势雄浑,霸气自生。

神辉熠熠,似有王者之威。

「二阶封妖图腾——獒犬图腾。」

「老黄觉醒獒犬血脉,踏足二阶,觉醒“神獒妖体”。」

「神獒妖体:综合提升肉身强度,五感敏锐。」

「妖皇第一变,晋升为獒犬图腾,获得天赋神通“闻香识途”和“神獒妖体”。」

封妖图腾变化完成。

大量信息,涌入林轩识海之中。

林轩抬起头,看向老黄。

老黄感受到林轩目光,细犬静立。

“吼!”

老黄仰天咆哮。

俄而,光芒乍现,细犬化獒。

原本极短的毛发,肉眼可见速度暴涨。

其色如金,威若狮王。

昔之四肢细长,今则粗壮有力,肌肉虬起。

双目炯炯,霸气四溢。

似有王者之威,震四方之敌,尽显刚猛雄浑。

哪怕是四肢落地,肩高,也有近两米。

若论体长,不算尾巴,更是超两米五。

“九犬一獒,九犬一獒……老黄这般威风,若是再遇到野猪王,只怕三个回合,老黄自己都能咬死野猪王!”

林轩大为振奋,看着老黄血盆大口,唾液滴落,犬齿如锋利之刃,足以洞穿一切。

他知道,哪怕野猪王皮糙肉厚,在化身成为神獒的老黄面前,都是白搭。

“呼呼!”

老黄吐出一口气。

黄色光芒内敛,飘逸悠长的毛发,收入体内,身体又恢复到了细犬模样。

然后继续伫立在巨石上,兢兢业业打量四周,做好警戒工作。

“这神獒妖体,乃是血脉之变,也是肉身改易,算是变化之法。”

林轩心中一动,催动神獒妖体天赋神通。

明月高悬,光芒乍现,林轩泥丸宫之处,陡然激荡出道道妖气,笼罩肉身,顷刻间,他身形骤变。

“嘶嘶嘶!”

林轩身上衣物,生生撕裂。

半人半狗之怪物现,人立而起。

脸为狗头,身躯如人。

浑身黄色毛发如钢针,肌肉强健,似可撼山。

身高八尺有余,威风凛凛。

月光之下,煞气四溢,仿若魔神降世。

“我这模样……化为半人半妖了?”

林轩看了看自己的手掌。

此刻手掌,五指修长,形状依旧是人,但指甲却化为了锋利的利爪,且满是黄色毛发覆盖。

好在周遭有一处溪水,林轩走近,借着月光一照,看清了自己容貌。

青面獠牙,五官狰狞,俨然是成为了怪物。

像极了八六版西游记里面那种妖怪。

“好啊!”

林轩眼露精光,心里大喜。

若是常人,化身成为这种狼人一般的怪物,只怕心中惶恐不安。

但林轩不同。

在这乱世之中,林轩早已做好心理准备,搏杀出一线生机。

能够身化怪物,这岂不是说……

他完全可以做出杀人越货之事,而不让别人怀疑自己?

岂不是大好事一件?

林轩收敛心神,神通消散。

神獒妖体再变。

归于平静。

林轩化为人身。

“倒是糟蹋了这一身衣裳,可惜,日后得留一套备用才是。”

林轩抬起袖子,原本猎户劲装,破破烂烂,到处是撕裂的口子。

这让林轩这个原本就穷苦的穷小子,雪上加霜。

摸索了一会儿。

林轩发现这神獒妖体的诸多妙用。

在人形状态下,林轩的肉身强度,力量,速度,甚至连五感,都获得了极大的提升。

当然,其中提升最大的,便是“闻香识途”。

其次,如力量,也提升了近乎,全力爆发,林轩估计可达九犬之力,估摸在近两千斤力量。

同时,速度大增,并夜视能力提升不少,这让林轩在夜间山中走山,能力大增。

这还是人形状态之下的变化。

若是彻底化为“神獒妖体”,肉身之力,再度暴涨。

气力可达十八犬之力,并且防御力,攻击力更是大增。

虽不曾搏杀过,但以林轩自己估计。

二品武者之下,化身神獒半妖,林轩可抬手镇杀。

“好造化!好造化!”

林轩心潮澎湃,双臂一展,肉身骨骼噼里啪啦作响。

单臂一甩,六百斤野猪王的尸体,落入招妖幡之中。

“借此机缘,炼化这猪宝,助林某武道再进一步!”

林轩纵身一跃,跃到一棵树上。

让老黄护法。

林轩运转疯狗拳呼吸法。

催动食气神通。

那上品猪宝,一缕缕气息逸散,落入林轩体内。

……

天色鱼肚白。

食气神通,吞万物之灵,纳周天先天一炁。

林轩手中的上品猪宝,经过一夜吸收,极速缩小。

仅剩下一些黑色粉末,此乃杂质。

林轩骤然睁开眼睛。

身子若一片枯叶,从树上缓缓飘落,轻盈落地。

忽身形一动,展地功拳之威。

其拳如獒犬扑击,刚猛无俦。

身形闪转腾挪,快若闪电。

刹那间,疯狗拳绝杀,一脚踹出。

这一腿,全然不同林轩之前练腿那般,风声猎猎,势如破竹。

反而是静谧无声,好似所有的力量,都纳入腿中,没有一丝一毫力量上的浪费。

腿出,若闪电过隙,直中一米高之巨石。

只闻轰然一声,巨石开裂,碎石飞溅。

威力之猛,可见一斑。

刚猛迅疾,如獒之悍勇。

“一夜之间,从一品境初段,迈入一品高段,搬运周身九成气血无碍。”

“疯狗拳也踏足炉火纯青之境,炉火纯青,腿法无声,防不胜防,堪称是暗杀偷袭的绝佳武功。”

林轩对自己这一脚的威能,颇为满意。

人形状态,便有这般杀伤力。

若是偷袭,二品武者也要喋血受伤。

可如果林轩化身神獒半妖。

一腿之下,二品武者硬扛,身上若无防御宝物,只怕也要肠穿肚烂。

“下山,是时候进城,讨要一个武者老爷的身份了!”

一人一狗,向着紫雾山山下进军。

到了山脚,林轩看四下无人,神念沟通招妖幡。

那六百斤野猪王的尸首,被林轩扛在肩膀上。

这个武道世界,可非那些玄幻,仙侠世界。

至少,目前林轩未曾听闻过什么宝物可以储物。

扛着回去,虽也会让人惊叹,但也不至于细思极恐,浮想联翩。

少年身躯健硕,身负小山一般的山货。

老黄狗神俊异常,跟在身侧,目光锐利。

这一进村。

黎村之人,彻底炸开了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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